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2021-025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比例达 1%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相关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杭州崇福锐鹰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崇福锐鹰二号)持有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股份数量为3,796,2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80%。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收到崇福锐鹰二号发来的《关于减持杭州鸿泉物联
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情况告知函》,崇福锐鹰二号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
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 1,0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本次减持计划数量过半,且减持比例已达到公司总
股本的 1%,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后,崇福锐鹰二号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数量为 3,796,2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80%。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杭州崇福锐鹰二号创业投 IPO 前 取得: 4,846,230
5%以下股东 4,846,230 4.85%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注:崇福锐鹰二号和杭州崇福锐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解除限售流通股 2,074,347 股,占公司总股本 2.07%)的执行事务合伙
人均为杭州崇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最终同受自然人杨富金控制。
杭州崇福锐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期看好公司业务前景,暂无
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大宗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减持价格 减持 当前
股东名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区间(元/ 总金 当前持股数 持股
称 (股) 例 股) 额 量(股) 比例
(元)
杭州崇
福锐鹰
二号创
2021/5/28~ 30,45
业投资 1,050,000 1.05% 大宗交易 29 -29 3,796,230 3.80%
2021/5/31 0,000
合伙企
业(有限
合伙)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崇福锐鹰二号和杭州崇福锐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870,577 股,占公司总股本 5.87%。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崇福锐鹰二号非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关注相关股东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崇福锐鹰二号将根据未来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的承诺的要求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