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7 证券简称:观典防务 公告编号:2024-007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6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 4001 名,其中合伙人 160 名,注册
会计师 97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500 名。
大信 2022 年度业务收入总额为 15.78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3.65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5.10 亿元。
2022 年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96 家,审计收费总额 2.43 亿元,主要行
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大信对公司所在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截至目前,大信因“五洋债”发行涉及债权人的诉讼已经执行完毕,该等案件已由人民法院执行结案。关于德邦证券以大信未根据上述案件判决足额履行赔偿义务为由,就“五洋债”案件先行赔付金额向大信提起的追偿权诉讼(内部分责案),目前该案还在二审审理过程中。截至目前,大信已投保两份职业责任保险,单次事故最高赔偿额合计 3 亿元,累计最高赔偿额合计 6亿元。
3、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行政监管措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7 次。3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 0 次、行政处罚 6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27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3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立新,200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9 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2021 年度审计报告;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审计报告;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审计报告;2022 年审计报告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何红,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 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北京殷图网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9-2021 年度审计报告;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2021 年度审计报告;北京上方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2021 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李洪,199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9 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中国船舶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等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立新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监管局出具的[2023]21 号《关于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陈立新、蒲建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上述其他人员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
公司 2023 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记录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认真出色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大信所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大信所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具体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