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7 证券简称:观典防务 公告编号:2023-021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
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无人机航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结项,同意将“新一代无人机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4年4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03号)核准,公司以公开发行方式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59.00万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3.69元/股,募集资金总金额人民币54,198.71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7月17日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1-0010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转板上市报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转板上市报告书》及《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披露,本次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预计募集资金 调整后拟投入
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
1 无人机航测服务能力提升 22,040.80 22,040.80 22,040.80
项目
2 新一代无人机产业化能力 7,964.30 7,964.30 5,951.19
建设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5,380.00 15,380.00 14,38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8,000.00 8,000.00
合计 53,385.10 53,385.10 50,371.99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全资子公司观典防务(廊坊)特种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观典特种装
备”),并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注册地。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观典特种装备进行注资,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无人机航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1.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
“无人机航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已投资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目前,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 累计投入 截至目前累计投入金额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1) 募集资金金额(2) 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1)-(2)
无人机航测服务 22,040.80 22,015.92 24.88
能力提升项目
2.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上述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严格管控项目建设成本费用支出,加强项目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并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和经验优化方案,合理地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等投资金额。
3.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无人机航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共 24.88 万元投入至“新一代无人机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使用。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新一代无人机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及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定 延期后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1 新一代无人机产业化能力建 2023 年 8 月 2024 年 4 月
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3 年 8 月 2024 年 4 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由于公共卫生事件期间人员、物资及货物运输等异地流动受到限制,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的部分建设进度有所延缓。公司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综合考虑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的影响,基于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
容、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决定将上述两个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4 年 4 月。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无人机航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同意将“新一代无人机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 2024 年 4 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人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