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以邮件、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至
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披露《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53,200,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4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2,768,000 元(含税)。本
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6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6 月 18
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
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24.16 元/股调整为 23.92 元/股。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有关规定及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5 日,授予价格为 23.92 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授
予 11.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