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88268 科创 华特气体


首页 公告 688268: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688268: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日期:2022-05-24

688268: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2-029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回购股份”),具体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2、回购规模: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

  3、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4、回购价格: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85.00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傅铸红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57,62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0.2980%。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披露了《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傅铸红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68,21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0.2235%。以上两个减持计划均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完毕。

  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其他持股 5%以上的 A 股股东未来 3个月、未来 6 个月均暂无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减持公司股票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2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
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石平湘先生、石思慧女士向公司
董事会提议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提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5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2022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回购
股份提议。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如法律法规对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法律法规实行。

  (二)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回购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如在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0 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后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若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 85.00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约为 470,588 股至 941,176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39%至 0.78%。具体的股份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成或者回购期届满时的实际回购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  拟回购资金总

 回购用途                                              回购实施期限
              (股)      股本的比      额


                            例(%)    (万元)

用于公司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员工持股                                            本次股份回购方案
          470,588-941,176 0.39-0.78  4,000-8,000

计划或股                                            之日起不超过 12
权激励                                                    个月

  (五)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85.00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董事会决议日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六)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 万元(含)。若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 85.00 元/股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金额上限回购后  按回购金额下限回购后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有限售条

          85,058,260  70.88      85,999,436  71.67      85,528,848  71.27

件流通股
无限售条

          34,941,740  29.12      34,000,564  28.33      34,471,152  28.73

件流通股

总股本    120,000,000  100.00    120,000,000  100.00      120,000,000  100.00


  (八)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本次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 188,295.0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 142,837.23 万元,流动资产 108,323.63 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 8,000
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 4.25%、5.60%、7.39%。根据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以人民币 8,000 万元上限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足够的自有资金支付本次股份回购价款。
  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等财务指标影响较小,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23.94%,流动负债合计 34,683.63 万元,非流动负债合计 10,391.32 万元,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研发能力、核心竞争力和经营业绩,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