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6 证券简称:泽璟制药 公告编号:2024-044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璟制药”或“公司”)于 2024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新药研发生产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 年 12 月 31 日作出的《关于同意苏州泽
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98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33.76元(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 202,56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 11,737.92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90,822.08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出具了 XYZH/2020CDA50001 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实际募集资金拟 累计已投入募
投入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新药研发项目 145,930.00 145,930.00 137,280.37
2 新药研发生产中心二期工 42,458.00 42,458.00 20,065.05
程建设项目
3 营运及发展储备资金 50,000.00 2,434.08 2,457.67
合计 — 238,388.00 190,822.08 159,803.09
注:营运及发展储备资金累计投入2,457.67万元,较拟投入总额2,434.08万元超出23.59万元,系使用该项目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新药研发生产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将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6年12月,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定 延期后达到预计可使
可使用状态日期 用状态日期
1 新药研发生产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2024年12月 2026年12月
注: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药研发生产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具体原因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但近年来,受行业政策变化和行业整体发展情况等因素影响,为降低经营风险,公司充分利用已有办公场所及生产设施,降低运营成本;此外,“新药研发生产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建设抗体药物生产厂房,为进一步降低经营成本和风险,结合行业发展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在自建生产设施和委托外部CDMO公司生产两种方式之中进行了审慎论证,并在经评估论证后审慎控制项目建设及资金投入进度。
综上,受上述因素的影响,公司“新药研发生产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建
设及投资进程有所延后。根据该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目前该项目建设进度能够匹配公司在研抗体项目的上市前药学研究进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建设进度延后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所在行业市场情况和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新药研发生产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泽璟制药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募投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