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4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12-10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首席合伙人 肖厚发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172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1267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51
业务收入总额 233,952.72 万元
2022 年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20,837.62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94,730.69 万元
客户家数 321 家
审计收费总额 36,988.75 万元
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
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
2022 年上市公司 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
(含 A、B 股)审 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
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
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
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2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9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
管措施各 1 次;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
理措施各 1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
措施各 2 次。
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
项目组 姓名 注册会计 从事上市 在本所执 为本公司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
成员 师 公司审计 业 提供审计 计报告情况
服务
项 目 合 王彩霞 2011 年 2009 年 2009 年 2019 年 合锻智能、容知日新、悦康药业
伙人
签 字 注 蒋伟 2020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9 年 阳光电源
册 会 计
师 刘文 2021 年 2016 年 2016 年 2019 年 合锻智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彩霞、签字注册会计师蒋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文近三年内未
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少杰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和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郑少杰 2021/3/19 警示函 证监会深圳 商誉减值审计程序执行
专员办 不到位等事项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2 年度,公司审计费用 68 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2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3 年度的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 2022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