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4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0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4,000 万股的1.4286%。其中首次授予 16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4,000万股的 1.1429%,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00%;预留 4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4,000 万股的 0.2857%,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20.00%。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的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正在执行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计划或其他长期激励机制。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中符合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获益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
三、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0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 14,000 万股的 1.4286%。其中首次授予 160.00 万股,占本激励
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4,000 万股的 1.1429%,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
总额的 80.00%;预留 4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4,000 万
股的 0.2857%,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20.00%。
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实施本计划时在任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 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 立董事。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超过 150 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总人数为 438 人)的 34.25%。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华先生。张华先生系行业领军 人才,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清华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研究 员级高级工程师。任职以来,张华先生对公司战略方针和经营管理决策的制定等 重大事项产生显著地积极影响,公司业务实现快速增长,销售收入自 2016 年的
15,611.69 万元增加至 2021 年的 95,978.11 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43.80%,
为公司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因此,本激励计划将张华先生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三)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公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票总数的比例 告时股本总额的
股) 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张华 中国 董事长、核心技术 66.00 33.00% 0.47%
人员
卢漫宇 中国 董事、总经理、核 2.00 1.00% 0.0143%
心技术人员
刘朝辉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2.00 1.00% 0.0143%
吴永安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2.00 1.00% 0.0143%
核心技术人员
黄冬梅 中国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 2.00 1.00% 0.0143%
监
刘明亮 中国 副总经理 1.50 0.75% 0.0107%
王华东 中国 副总经理、核心技 1.50 0.75% 0.0107%
术人员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公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票总数的比例 告时股本总额的
股) 比例
杨家典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50 0.75% 0.0107%
曾云 中国 董事会秘书、副总 0.50 0.25% 0.0036%
经理
小计 79.00 39.50% 0.5643%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 81.00 40.50% 0.5786%
超过 141 人)
三、预留部分 40.00 20.00% 0.2857%
合计 200.00 100.00% 1.428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 累计不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 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
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 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四)激励对象的核实
1、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名单,且公示期不少 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 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五、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归属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日期及期限
(1)本激励计划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
为交易日。
(2)本激励计划归属日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其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40%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2 年度授予,则归属期及归属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3 年授予,则归属期及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如下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