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222 公司简称:成都先导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 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成都先导 688222 不适用
创板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 证券事务代表
表)
姓名 耿世伟 朱蕾
电话 028-8519 7385 028-8519 7385
办公地址 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双流区 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双流区
生物城中路二段18号) 生物城中路二段18号)
电子信箱 investors@hitgen.com investors@hitgen.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693,531,739.22 1,668,990,981.13 1.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327,600,643.66 1,302,512,123.62 1.93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155,652,757.23 138,716,305.70 12.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5,821,040.69 -7,058,056.78 不适用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10,846.27 -12,261,500.67 不适用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27,840,102.85 -15,345,502.71 不适用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0.44 -0.54 增加0.98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1 -0.02 不适用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1 -0.02 不适用
股)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25.26 30.69 减少5.43个百分点
入的比例(%)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2,254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 持股 持有有 包含转融 质押、标记或冻
比例 数量 限售条 通借出股 结的股份数量
(%) 件的股 份的限售
份数量 股份数量
JIN LI 境外自然 20.43 81,876,948 0 0 无 0
人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 境内非国 0 0 0
华博医疗器械有限公 有法人 13.37 53,574,307 无
司
成都聚智科创生物科 其他 0 0 0
技合伙企业(有限合 9.65 38,651,163 无
伙)
安吉东方佳钰企业管 其他 0 0 0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8.08 32,358,171 无
伙)
深圳市钧天投资企业 其他 4.10 16,425,514 0 0 无 0
(有限合伙)
张驰 境内自然 3.43 13,740,984 0 0 无 0
人
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 其他 0 0 0
金管理有限公司-川 3.37 13,489,454 无
发精选 3 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杭州鼎晖新趋势股权 其他 0 0 0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2.90 11,619,600 无
伙)
JUMBO KINDNESS 境外法人 2.70 10,808,795 0 0 无 0
LIMITED
Long Star Growth 境外法人 2.10 8,414,400 0 0 无 0
Group Limited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1、上述股东 JIN LI(李进)作为成都聚智科创生物科技
说明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与聚智科创为一
致行动人。2、深圳市钧天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与钧天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3、杭州鼎晖新趋势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与 Long Star Growth Group Limited
为一致行动人。4、其他股东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不适用
数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