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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先导: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16

成都先导: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222        证券简称:成都先导        公告编号:2022-067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2 年 12 月 15 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 142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40,068 万
      股的 0.35%。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2 年 12 月 15 日为预留授予
日,授予 37 名激励对象 142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0.47 元/股。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就《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1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同时,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1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1 年 12 月 16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128 名激励对象 579.16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0.52 元/股。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2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2 年 12 月 15 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 37 名激励对象
142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0.47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2022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实施完
毕,故董事会根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将预留授予价格由原20.52 元/股调整为 20.47 元/股。

  除上述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的差异外,本次预留授予方案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综上所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可获授限制性股票。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
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12 月 15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均已成就。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和骨干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励对象 142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0.47 元/股。

      3、监事会意见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其摘要

  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3)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

  事会同意以 2022 年 12 月 15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7 名激励对

  象授予 142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2 年 12 月 15 日

      2、预留授予价格:20.47 元/股。

      3、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预留授予人员及数量:37 名激励对象,142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概

  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划授予限制  授予日股本总
                                                  (万股)    性股票总数    额的比例
                                                              的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

 1    刘观赛  中国          副总经理            37        5.13%        0.09%

                    小计                          37        5.13%        0.09%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36 人)        105      14.55%      0.26%

                预留授予合计                      142      19.68%      0.35%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2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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