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23-060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11 月 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
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22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34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17.36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9,342,4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76,097,860.38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3,244,539.62 元。上
述资金已于 2019 年 12 月 3 日全部到位,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19]5014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内,并于 2019 年 12 月 3 日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吴证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及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序号 开户银行名称 专户账号 用途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研发、智能化
1 32250198883609518888 已注销
苏州工业园区支行营业部 生产线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2 中信银行苏州金鸡湖支行 8112001013900504651 已注销
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本次注
3 512905519210506 超募资金
中新支行 销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业 本次注
4 51574400000764 超募资金
园区支行 销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序号 开户银行名称 专户账号 用途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新支行 512905519210506 超募资金
2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园区支行 51574400000764 超募资金
鉴于上述两个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账户余额为零,且专户 将不再使用。为加强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决定将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进行 注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 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