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4-050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董事长熊慧女士、董事熊钧先生外的其他董事成员保证 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2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9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603.8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124.1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479.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11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5月1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414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实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8,145.01 万元。募集资金
余额为 2,099.14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
额)。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5,603.80
减: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3,200.00
收到募集资金总额 22,403.80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 315.81
减: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的金额 2,608.29
募集资金净额 19,479.70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3,054.40
减:直接投入募集项目的金额 15,090.60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0.40
加:累计收回理财产品、定期存款及结构性存款收益、利息收 764.84
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减:购买理财产品、定期存款及结构性存款余额 0.00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2,099.14
注:以上表格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制定了《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已于2021年4月与原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3年2月,公司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原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已于2023年2月13日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保荐协议,自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14日披露了《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2023年3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2023年8月,公司及子公司上海源奇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云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2024年7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源奇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9550880205891900819 2,099.14 活期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101040160002026406 0.00 活期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0301230000004922 0.00 已销户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101040160002342654 0.00 活期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101040160002342605 0.00 活期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0301200000007922 0.00 已销户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0301260000007924 0.00 已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 121939758010903 0.00 已销户
合 计 2,099.14
注: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资金已经使用完毕,进行了结项。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完成“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
(0301200000007922、0301230000004922、0301260000007924)的销户。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进行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3年6月26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实
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含本数)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