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8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本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3,257,044.98 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3,644,885.84 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公司 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0,04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6,006,0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45.3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预案的制定同时考虑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实际需求等因素的情况下制订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