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特威”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2〕636 号)。
经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4,001.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将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T 日)分别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和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实施。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下、网上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负责组织。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3、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
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43.12元/股(不含 43.12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43.12 元/股的配售对象中,申购数量低于 1,28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43.12元/股,申购数量为 1,280 万股的,按照申购时间从晚到早,将申购时间晚于 2022
年 5 月 6 日 14:40:03.953 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43.12 元/股,申购
数量为 1,280 万股的,且申购时间均为 2022 年 5 月 6 日 14:40:03.953 的配售对
象,按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从后到前的顺序剔除 16 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 82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65,99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 6,527,550 万股的 1.0109%。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1.51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2 年 5 月 11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
5、本次发行价格为 31.51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93.7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95.0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04.1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05.6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5)28.4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6)28.9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7)31.6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32.1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 31.51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1)本次发行的价格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以下简称“四数孰低值”)29.2200 元/股,超出幅度为 7.8371%。
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
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 2022 年 5 月 6 日(T-
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3.56 倍。
截至 2022 年 5 月 6 日(T-3 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
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 对应 对应 对应 对应
扣非前 2020 年 2021 年 2021 年 T-3 日股 2020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1 年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EPS 扣 非 后 扣非前 扣非后 票收盘 的静态 的静态 的静态 的静态
(元/ EPS(元 EPS(元 EPS(元 价(元/ 市盈率 市盈率 市盈率 市盈率
股) /股) /股) /股) 股) (扣非 (扣非 (扣非 (扣非
前) 后) 前) 后)
603501.SH 韦尔股份 3.0860 2.5602 5.1045 4.5648 140.16 45.42 54.75 27.46 30.70
688728.SH 格科微 0.3094 0.3065 0.5036 0.4814 16.81 54.33 54.85 33.38 34.92
3530.TW 晶相光 3.6012 3.5557 - - 124.50 34.57 35.01 - -
平均值 44.77 48.20 30.42 32.81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2 年 5 月 6 日(T-3 日)。
注 1:2020 年扣非前/后 EPS 计算口径: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
润/T-3 日(2022 年 5 月 6 日)总股本,2021 年扣非前/后 EPS 计算口径: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T-3 日(2022 年 5 月 6 日)总股本;
注 2:晶相光 EPS 单位为新台币/股,晶相光收盘价单位为新台币/股;
注 3:截止 2022 年 5 月 6 日,晶相光暂未披露 21 年财务数据;
注 4:以上数字计算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造成。
本次发行价格 31.51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105.65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
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0 年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
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3)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
49 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 1,804 个,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2,072,340 万股,
为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 809.30 倍。
(4)《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 282,043.30 万元,本次发行价格
31.51 元/股对应融资规模为 126,071.51 万元,低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5)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
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
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
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
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
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