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2-010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胡素萍,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志忠,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郑超敏,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
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凯,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从事审计工作,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
上述相关人员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审计费用共40万元(不含税)。
关于2022年度审计费用,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严格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工作程序、质量和结果,关注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报告期内,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出具
的审计报告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鉴于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服务质量较高,且愿意继续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故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
度审计机构。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6月1日召开,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能够合理安排审计队伍,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因此,为了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同时,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