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4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以专人送出等方式送达全体监
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由监事会主席陈波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此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