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柏楚电子 股票代码:688188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Friendess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rporation Limited
(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 555 号乙楼 1033 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零一九年八月七日
特别提示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楚电子”、“本公司”或“发
行人”、“公司”)股票将于 2019 年 8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以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 1
一、重要声明...... 1
二、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1
三、特别风险提示...... 2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 6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6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6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后达到
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8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9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9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11
四、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13
五、股东情况...... 16
六、战略投资者配售情况...... 18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 19
第五节 财务会计情况 ...... 21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21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21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22
四、主要财务数据...... 22
五、2019 年 1-6 月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 23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26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26
二、其他事项...... 26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28
一、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28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28
三、为公司提供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具体情况...... 29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 30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
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30
二、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35
三、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41 四、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赔偿损失承诺及相应约束措施...... 41
五、关于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45 六、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公开承诺内容以及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的意见...... 50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 公 司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认 真 阅 读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二、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9 年 8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提
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公司就相关风险特别提示如下:
(一)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
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比例为44%,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科创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公司发行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风险
本次发行价格 68.58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50.1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8 年
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48.97 倍,存在未来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三)流通股数较少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数为 10,000 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22,909,369 股,占发行后总股数的 22.91%。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四)股票异常波动风险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因而增加了上市初期被加大杠杆融券卖出导致股价暴跌的风险,而上交所主板市场则要求上市交易超过 3 个月后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此外,科创板股票交易盘中临时停牌情形和严重异常波动股票核查制度与上交所主板市场规定不同。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除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公司的股票价格还将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状况、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相同。
三、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中低功率激光切割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深耕中低功率激光切割市场。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公司凭借强大的自主创新实力和研究开发能力,目前已成为中低功率、尤其是中功率激光切割控制系统的龙头供应商。
近十年来,我国工业运动控制技术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差距不断缩小,我国中低功率激光切割市场目前已实现较高的国产化率。同时,激光切割是一个高度开放和完全市场化竞争的行业,行业内众多优质企业竞争不断加剧。因此,未来若公司不能在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服务质量、客户维护等方面不断增强实力,持续保持竞争优势,则可能出现客户流失、公司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此外,如果未来激光切割行业增速放缓,也将有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高功率激光切割市场开拓风险
相比中低功率激光切割控制系统市场已实现较高的国产化率,我国高功率激光切割控制系统市场发展较晚,目前技术水平与西方发达国家仍有较大差距,仍主要依赖国外进口。
基于在中低功率激光切割控制系统市场积累的技术实力和良好口碑,公司已具备生产高功率激光切割控制系统所必须的技术和客户基础。目前,公司正积极开发相关产品,已推出高功率控制系统的试用产品并获得良好的市场反馈,且已与部分高功率激光切割设备生产商签署相关合作意向协议。然而,国内高功率激光切割控制系统市场目前仍基本由进口垄断,面对技术成熟价格适宜的进口产品,公司如无法研发出具有竞争力的高功率产品,则将面临一定的市场开拓风险。
(三)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了关于所得税和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的发展、经营业绩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1、企业所得税优惠
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19 日经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
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批准,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编号为 GR201331000682),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企业所得税按 15%征收,
证书有效期为 3 年,并于 2016 年 11 月 24 日取得了更新的证书(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编号为 GR201631001120),证书有效期为 3 年。
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 号)以及《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
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23 号)相关规定,公司 2018
年度按 10%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于 2016 年和 2017 年享受企业所得税 15%优惠税率,
于 2018 年享受企业所得税 10%优惠税率。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学技术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 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学技术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
发费用可享受加计扣除,2016 年和 2017 年加计扣除为 50%,2018 年加计扣除比
例为 75%。
2、增值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 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公司自 2016 年至今享受上述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根据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 1,893.93 1,272.87 852.25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206.40 153.49 102.82
增值税返还优惠 1,344.29 1,543.42 1,089.94
税收优惠总额 3,444.61 2,969.78 2,045.01
当期利润总额 15,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