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2-016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18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7.16 元,共计募集资金
71,728.8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594.85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66,133.95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4 日
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180.19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3,953.7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
告》(天健验〔2020〕5-4 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63,953.76
项目投入 B1 38,469.17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55.65
项目投入 C1 1,914.64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3.44
项目投入 D1=B1+C1 40,383.8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69.09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3,839.0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939.04
差异[注] G=E-F 22,900.00
[注]2021 年 3 月 2 日,公司二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和二届二次监事会决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 23,000.00 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2,900.00 万元尚未收回。截至 2022 年 1 月 5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3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以竞价确定发行价格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944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6.56元,共计募集资金 131,312.64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116.25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29,196.39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7 月 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459.38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28,737.01 万元。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6 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28,737.01
项目投入 B1 0.0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0.00
项目投入 C1 76,897.20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44.24
项目投入 D1=B1+C1 76,897.2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44.24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51,984.0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984.05
差异[注 1][注 2] G=E-F 50,000.00
[注 1]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二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和二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 3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万元尚未收回。截至 2022 年 3
月 7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注 2]2021 年 11 月 4 日,公司二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和二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 2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万元尚未收回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3日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0年8月21日公司聘请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
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2年2月25日,公司聘请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中 3 个已销户,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 12461000000657298 18.59
家港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102029029000033901 920.45
司张家港凤凰支行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 8010188802538 已销户
股份有限公司西张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 8112001012700523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