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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182 科创 灿勤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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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182:灿勤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21-10-28

688182:灿勤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PDF查看PDF原文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Cai Qin Technology Co., LTD.

          (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路 1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 10,00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
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公司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员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不参与战略配售

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保荐机构将安排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中信建投投资有限
                        公司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始预计跟投比例不超过本次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  发行股票数量的 5.00%,即 500.00 万股,最终具体比例和跟投
战略配售情况            金额将在 2021 年 11 月 3 日(T-2 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本
                        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
                        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预计发行日期            2021 年 11 月 5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发行后总股本            40,000.00 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21 年 10 月 28 日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事项:
一、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发行人业绩继续大幅下滑的风险

    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7,121.86 万元和 140,841.01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7,794.42 万元和 74,533.45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9,387.11 万元和 71,710.57 万元。

  2020 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104,210.81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6.01%,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6,633.4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64.27%,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0,262.31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3.85%,全年业绩大幅下滑。

    2021 年 1-6 月,公司延续 2020 年下半年以来的业绩下滑趋势,当期实现
营业收入 18,633.55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74.7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654.06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62.21%,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158.95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86.64%。

    2021 年 1-9 月,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 2.48 亿元至 2.50 亿元,较上年同
期变动-72.02%至-71.79%,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900.00 万元至 7,10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70.21%至-69.35%,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900.00 万元至 5,10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86.24%至-85.68%。

  公司预计 2021 年 1-9 月将延续 2020 年下半年以来的业绩下滑趋势。


  2021 年后续期间,若国内市场 5G 基站建设进度仍不及预期、市场竞争加
剧导致发行人的市场份额下降明显、发行人主要产品陶瓷介质滤波器的价格降幅进一步扩大、单位成本降幅不及价格降幅,都将使发行人 2021 年度的业绩面临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二)报告期内销售收入依赖于第一大客户华为、产品收入结构较为集中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华为、康普通讯、罗森伯格、中国电科、大唐移动等。报告期各期,由于下游移动通信设备制造商相对集中,公司来自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9.82%、97.10%、96.31%和 88.14%,其中来自第一大客户华为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0.87%、91.34%、90.08%和67.27%,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收入依赖于第一大客户华为。

    报告期内,华为是发行人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大幅增长主要依赖于对华为销售收入的快速增长。发行人向华为主要销售陶瓷介质滤波器产品,其销售金额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9.14%、91.20%、90.08%和 67.26%,其中又以介质波导滤波器产品为收入的主要构成,产品收入结构较为集中。

  报告期内,华为在 5G 基站使用陶瓷介质滤波器的步伐快于其他通信主设备商。未来,若爱立信、诺基亚、大唐移动等其他通信设备生产商在使用 5G介质波导滤波器方面长期进展缓慢,或者发行人若未来无法与爱立信、诺基亚、大唐移动等其他通信设备生产商在 5G 介质波导滤波器方面达成更为广泛的业务合作,将导致发行人 5G 介质波导滤波器的销售收入持续依赖于华为。

  在 5G 基站建设国内市场,华为目前占据最大份额。截至 2020 年底,全国
累计开通 5G 基站 71.8 万个,其中 2020 年新增 5G 基站超 60 万个,自 2020 年
四季度至今,国内 5G 基站建设进程明显放缓。在国际市场方面,2020 年以来受到新冠疫情影响,海外国家 5G 基站建设进程有所延缓,国际市场需求延后。同时,国际贸易摩擦加剧也直接影响到华为在国际市场的开拓。国内外 5G 基站建设进程、华为国内市场份额的变动和国外市场的开拓情况对发行人的未来
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如果未来公司与华为合作出现不利变化、新客户和新产品拓展计划不如预期,或华为因 5G 建设进程和国际市场开拓情况不利、行业竞争加剧、宏观经济波动和产品更新换代等原因引起市场份额下降,将导致华为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发行人的业务发展和业绩表现将因销售收入依赖于第一大客户华为和产品收入结构较为集中的情形而受到不利影响。
(三)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在国际政治、经济形势日益复杂的背景下,尤其是随着中美贸易摩擦的加剧,美国政府已将多家中国企业和机构列入美国出口管制的“实体清单”。美国政府不断扩大“实体清单”名单、加强对“实体清单”的限制。目前,被列入美国政府“实体清单”的公司客户包括华为及其同一控制下其他企业、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等。
  华为方面,截至 2020 年 8 月 18 日,被美国政府列入“实体名单”的华为
子公司总数已达 152 家。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华为及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的销
售金额分别为 13,797.02 万元、128,643.07 万元、93,872.30 万元和 12,534.19 万
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0.87%、91.34%、90.08%和 67.27%,华为及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为发行人第一大客户。美国政府上述举措可能导致公司面临供货受到限制、订单需求下降的风险。

  除华为以外,美国政府的上述举措可能对公司的其他客户、供应商和业务合作单位造成影响,并进而通过产业链传导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情况,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其中,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作为报告期内公司的前五大客户,其各期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5.73%、0.87%、1.67%和 8.96%。
(四)市场竞争加剧、发行人被华为其他供应商替代的风险

  Massive MIMO 技术和有源天线技术的使用,使得介质波导滤波器成为构造 5G 宏基站 AAU 的主流技术方案之一发行人、艾福电子、佳利电子、国华
新材料等微波介质陶瓷元器件厂商在这一技术迭代演进中取得了良好的发展契机。发行人因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微波介质陶瓷元器件的研制和开发,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了一定的先发优势和规模优势。

  但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尤其是武汉凡谷、春兴精工、大富科技、通宇通讯、国人通信等传统金属腔体滤波器企业也通过研制小型金属腔体滤波器、陶瓷介质滤波器等产品参与到 5G 基站用陶瓷介质滤波器的市场竞争中来,并在产品研发和制造领域逐步积累经验,研发推出竞品并取得客户认可,发行人的先发优势将逐步减弱。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会向包括发行人在内的多家供应商采购,公司目前对华为销售的主要型号产品也已经存在了竞品及生产厂家。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尤其是华为的其他供应商在产品研发和制造领域逐步积累经验,发行人存在先发优势减弱、市场份额被其他供应商取得、甚至被其他供应商替代的风险。尤其是若公司的主要客户更多采用招投标方式分配订单份额,将进一步导致产品价格下降和公司市场份额的变动,进而影响到公司的业绩水平。
(五)主要产品销售单价下降和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陶瓷介质滤波器是公司的主要产品,报告期内占公司主营业务的收入比例分别为 67.06%、95.01%、94.37%和 83.62%,毛利率分别为 70.24%、68.82%、
54.87%和 42.00% ,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 50.89 元/只、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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