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东滨河路 3 号 6 号楼 C0310 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四楼)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1,279.50 万股,不涉及股东公
开发售股份,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数的 25%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19 年 8 月 28 日
拟上市的交易所和板块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5,118.0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9 年 8 月 20 日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的说明
序 承诺类型 承诺人 索引
号
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钟竹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苏长
君、段彬、曾辉、夏振富
本次发行前 公司董事罗鹏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
股东所持股 之“四、发行人、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
公司监事吴笛、柳泳、李洪宇 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份的限售安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段彬、柳 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
1 排、自愿锁 泳、李洪宇、刘声明、乔峰亮、 证券服务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
定股份及延 李远 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一)
长锁定期的 公司股东崚盛投资、光谷烽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
承诺 火、和辉财富、厚扬天灏、达 愿锁定股份及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晨鲲鹏、泓锦文、中金永和、
达晨创通、高新众微、湖北高
长信、财通月桂、众鑫贰号、
众鑫壹号
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钟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
实际控制人 竹 之“四、发行人、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
及持股 5% 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 以上股东关 公司 5%以上股东崚盛投资、 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
于持股及减 苏长君、光谷烽火、和辉财富、 证券服务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
持意向的承 厚扬天灏、达晨鲲鹏和达晨创 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二)
诺 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
东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发行人安博通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钟 之“四、发行人、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
稳定股价的 竹 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措施和承诺 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高 证券服务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
级管理人员 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三)
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对欺诈发行 发行人安博通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
4 上市的股份 之“四、发行人、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
购回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钟 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竹 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
证券服务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
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四)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发行人安博通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钟 之“四、发行人、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
填补被摊薄 竹 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 即期回报的 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
措施及承诺 证券服务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五)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关于因信息 发行人安博通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
披露重大违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钟 之“四、发行人、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
规 回 购 新 竹 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 股、购回股 发行人全体非独立董事、监 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
份、赔偿损 事、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服务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
失的相关承 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六)
诺 发行人全体独立董事 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发行人安博通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钟竹 之“四、发行人、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
未履行承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 的约束措施 核心技术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
除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服务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
的钟竹和苏长君外,其他持股 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七)
5%以上的股东 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天风证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
券 之“四、发行人、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
中介机构的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北京) 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8 承诺 事务所 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
发行人会计师大信会计师事 证券服务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八)
中介机构的承诺”
二、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实现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三、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股利分配政策及实际分配情况”部分。
四、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定位于做网络安全能力的提供者、上游软件平台与技术提供商,为下游 产品与解决方案厂商提供产品或服务,不直接面对最终用户。这种业务模式使得 公司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