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2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1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42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46.00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75,50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98,436,816.04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77,063,183.9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1 年 11 月5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271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二)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 98,592.04 万元,具
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专户实际到账金额 149,854.13
减:支付中介机构等相关发行费用 2,147.81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47,706.32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1,354.72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9,000.00
加:收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并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1,240.44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98,592.0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
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 年 11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
券”)分别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城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
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合肥巨一动力系
统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和招商银行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前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955109011626666 56,625.4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8112301012100773086 10,100.9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城建支 1302011729200199977
行 10,361.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341335000013666666625 15,218.66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3610000010120100286083 6,241.0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499010100102011066 44.97
合计 98,592.04
三、2022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度及累计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 年 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3,289,187.47 元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0,508,527.10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780,660.37 元。上述事项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30Z2852 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 年 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 4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到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2022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 61,051.32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合肥巨一动力系统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中“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项目”。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7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