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3-017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4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威海市旅游度假区香江街 26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普通股股东人数 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56,171,08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56,171,08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89.0428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89.042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弓剑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 其他高管、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356,136,007 99.9902 35,073 0.0098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356,136,007 99.9902 35,073 0.0098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356,136,007 99.9902 35,073 0.0098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356,136,007 99.9902 35,073 0.0098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356,136,007 99.9902 35,073 0.0098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25,293,888 99.8269 43,859 0.1731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356,136,007 99.9902 35,073 0.0098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5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 7,550,207 99.5376 35,073 0.4624 0 0.0000
案的议案》
6 《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 41,421 48.5706 43,859 51.4294 0 0.0000
联交易的议案》
7 《关于拟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 7,550,207 99.5376 35,073 0.4624 0 0.0000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
代表)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5、议案 6、议案 7;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威高国际医疗有限公司、威高集团有限公司、威海弘阳瑞信息技术中心(有限合
伙)、威海永耀贸易中心(有限合伙)
4、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2022 年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君全、邓雪鸿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
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