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1-071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因此公司按照规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