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松井股份 股票代码:688157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777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二〇二〇年六月八日
特别提示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井股份”、“本公司”、“发行人”或 “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 公 司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认 真 阅 读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公司就相关风险特别提示如下: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 36% ,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科创板企业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科创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或12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为18,104,69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2.74%,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高于同行业水平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34.48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64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1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0.18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9.55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公司所处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截至2020年5月22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20.30倍,公司发行市盈率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未来可能存在股价下跌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
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一)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风险
高端消费类电子等高端消费品具有产品更新速度快、发展方向不确定性大等特点。下游应用领域的变化,将促使新型功能涂层材料领域的相关配方、工艺技术等必须具备突破性创新或颠覆性改变。如果公司不能及时创新并掌握相关技术,适时推出差异化的创新产品,将对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市场需求波动风险
公司研发和生产的涂料、特种油墨等新型功能涂层材料主要用于手机及相关配件、笔记本电脑及相关配件、可穿戴设备、智能家电等高端消费类电子领域和乘用汽车领域。公司经营业务发展与上述应用领域各主要终端客户的出货量具有较大相关性,若下游市场需求变化导致各领域主要终端客户出货量出现波动,将会对公司经营业务带来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受全球经济下滑、中国等成熟智能手机市场普及率提升等因素影响,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呈下降趋势,未来仍存在持续下滑的可能性。2017年-2019年,公司手机及相关配件领域的涂料产品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52.51%、59.14%、77.96%,为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未来若以智能手机为代表的各下游应用领域市场需求持续波动,则对公司相关产品的经营业绩将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三)销售客户集中风险
从高端消费品领域的新型功能涂层材料行业经营模式来看,鉴于终端对最终
产品的品质负全部责任,对构成产品的涂层材料选择有强管控权等特点,使得公司采用“终端指引、模厂落地”的销售模式,其具体模式为:公司需先通过向终端提供新型功能涂层材料系统解决方案,获取终端的供应商资格,之后在终端许可下,向模厂提供特定机型项目所涉及的涂料、特种油墨等产品和基于模厂具体工况定制的工艺技术服务。上述业务模式特点使得公司对下游客户(特别是终端客户)存在较大的依赖性。
从公司主要销售客户集中度情况来看,受高端消费品领域终端客户市场集中度较高的影响,2017年至2019年,公司对前五大直接客户的销售比例分别为40.75%、40.33%和40.35%;对前五大终端客户的销售比例分别为82.31%、75.46%和85.95%。未来,若主要核心客户发生变动,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从终端客户的变化情况来看,报告期内,公司华为、小米、VIVO等主要终端客户收入增长较快,公司前五大终端客户的集中度呈增长趋势,且部分终端客户各期收入变动幅度较大。未来若由于公司不能持续满足终端客户需求等原因而导致终端客户更换涂层材料供应商,则公司收入将下滑,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国家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监管政策日趋严格等因素影响,公司存在被相关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具体如下:
处罚主体 处罚事项 处罚出具主管机关 处罚时间
松井股份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 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 2018年12月
管理条例》 局
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设
松井股份 施设置不符合标准的消 宁乡公安消防大队 2018年12月
防隐患
东莞鸥哈希 未在包装上粘贴、栓挂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7月
化学品安全标签
东莞鸥哈希 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2月
护管理条例》
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及相关监管政策的持续趋严,公司安全与环保压力将逐步增加,可能会出现设备故障、人为操作不当等管理事故风险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安全环保事故风险。一旦发生安全环保事故,可
能会影响客户与公司的合作,公司或面临被政府监管部门处罚、责令整改或停产的可能,进而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五)新产品销售风险
为提高公司持续创新能力,公司自2018年以来相继推出了3D玻璃感光油墨、仿陶瓷PVD涂料、渐变色PVD涂料、高耐磨高耐化UV硅手感涂料、水性UV涂料等创新产品。其中:3D玻璃感光油墨产品收入规模由2018年的1,064.89万元下滑至2019年的224.65万元;仿陶瓷PVD涂料产品收入规模由2018年的2,541.03万元下滑至2019年的1,446.01万元;渐变色PVD涂料产品收入规模由2018 年的2,726.56万元下滑至2019年的2,153.64万元。
公司上述创新产品主要应用于手机及其相关配件等高端消费类电子领域,高端消费类电子领域属高技术创新应用领域,该领域普遍存在产品创新能力强、新品更新周期短的特点,特别是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以智能手机为代表的终端产品应用领域和应用场景的不断拓展,已从简单的移动通讯工具转变为集通信、商务和娱乐等多功能于一身的综合电子消费品,其更新迭代周期出现不断缩短的趋势。以智能手机为例,平均每2-3年进行一次创新升级,每1年进行一次改款升级。如果公司开发的相关创新产品,在下游领域迭代升级周期内(特别是创新升级周期内)无法及时满足下游应用领域的最新需求,或因市场开拓乏力等致使创新产品无法实现预期收入或呈现收入下降等趋势,则公司相关创新产品会面临因下游领域产品迭代升级而出现的新产品销售风险。
(六)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的新型功能涂层材料主要应用于3C行业中的高端消费类电子和乘用汽车等高端消费品领域,上述领域产品需求呈现一定的季节性波动特征。如在高端消费类电子领域,相关产品的新品发布通常在第三或第四季度较多,因此对涂层产品的需求通常集中在下半年,从而使公司的经营业绩呈现一定季节性波动特征。
报告期内,公司下半年收入占比分别为58.21%、66.29%和60.60%,下半年收入占比均较高。受上述季节性因素的影响,在完整的会计年度内,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一定的波动性,本公司经营业绩面临季节性波动的风
险。
(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的风险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公司2020年2月停产约2周,且复工后实行轮班制,至3月1日起才恢复全面生产。公司上游供应商及下游模厂客户均严格落实各地政府政策延期复工,对公司一季度产量及订单交付产生一定影响。
受疫情因素影响,智能手机等终端领域出货量同比下滑,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公布的中国手机市场出货量数据,2020年1-3月国内手机出货量分别为2,081.3万部、638.4万部和2,175.6万部,一季度出货量同比下降约36.4%。根据IDC预计,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下,2020年上半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将同比下降10.6%,2020年全年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将萎缩2.3%,出货量仅略高于13亿部。
经测算,公司2020年一季度收入同比下降5.24%,随着欧美新冠疫情爆发,若短期内无法实现有效控制,则全球智能手机市场规模可能进一步萎缩,将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