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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152:麒麟信安: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02

688152:麒麟信安: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2-002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3,191,183.76 元,其中超募资金 173,668,283.76 元。拟使用超募资金 52,000,00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4%。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52,000,00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92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21.1181 万股,发行价格为 68.8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10,118,259.09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76,927,075.33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3,191,183.7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10 月 20 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41533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按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麒麟信安操作系统产品升级及

  1                                13,070.61        13,070.61

      生态建设项目

  2  一云多芯云计算产品升级项目  15,774.48        15,774.48

  3  新一代安全存储系统研发项目  18,022.45        18,022.45

  4  先进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      7,876.44        7,876.44

  5  区域营销及技服体系建设项目  11,208.31        11,208.31

              合计                65,952.29        65,952.29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173,668,283.76 元,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同时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52,000,000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4%。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四、已履行内部审议程序

  2022 年 11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超募资金 52,000,000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 52,000,000 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 52,000,000 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2,000,000 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4%,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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