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1 证券简称:华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6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确保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 1/3。征询股东意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
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孙光幸先生、高新发先生、魏喜福先生、徐斌先生、唐伦科先生及邹晓丽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王广昌先生、刘洪川先生和刘景伟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刘景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获得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 6 名非独立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就任,其中孙光幸先生、高新发先生、魏喜福先生、徐斌先生、唐伦科先生及邹晓丽女士任期三年,王广昌先生、刘洪川先生
和刘景伟先生任期至 2026 年 9 月 14 日将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公司
届时将根据相关制度规定,在上述人员任期届满前选举新任独立董事。
公司第一届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监事会提名,同意提名刘跃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选举产生的 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上述候选人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上海证
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监事候选人不在公司担任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31 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附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孙光幸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无机化工
专业,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1991 年至 2017 年,历任湖北华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强有限)技术员、分厂厂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2017 年 11 月至 2021 年 10 月,担任湖北华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
副书记;2021 年 10 月至 2021 年 12 月,担任湖北华中长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22 年 2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孙光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2、高新发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
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1992 年 7 月至 2014 年 10 月,历任湖
北华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计划员、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
2014 年 12 月至 2020 年 9 月,担任华强有限副总经理;2020 年 9 月至 2020 年
11 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截至目前,高新发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447,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0.13%,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3、魏喜福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计算机软
件专业,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1984 年 8 月至 1998 年 9 月,历任中国通
用物资总公司工程师、高工、副处长;1998 年 9 月至 1999 年 7 月,历任中国
北方工业总公司信息中心副处长;1999 年 7 月至 2007 年 7 月,历任中国兵器
装备集团公司办公厅、摩托车光电部处长;2007 年 7 月至 2008 年 7 月,任洛
阳北方企业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8 年 8 月至今,历任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处长、副巡视员、专务、中级专务;2020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魏喜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在控股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4、徐斌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气工程专
业,工程硕士,正高级会计师。1992 年 7 月至 2001 年 1 月,历任湖北华强化
工厂计划员、副部长;2001 年 11 月至 2009 年 9 月,历任华强有限综合管理部
部长、副总经济师;2009 年 9 月至 2010 年 8 月,担任南方东银置地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2010 年 8 月至今,历任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
理、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0 年 3 月至 2020 年 9 月,担任华强有限董事;
2020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徐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在 5%以上股东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任职,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5、唐伦科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环境工程
专业,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1990 年 7 月至 2020 年 7 月,历任中国兵器
工业第五九研究所环试中心副主任、环试中心主任、副所长、党委书记、纪委
书记、工会主席;2020 年 7 月至 2020 年 8 月,担任重庆青山工业有限责任公
司监事会主席、重庆虎溪电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20 年 8 月至今,担任重庆青山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重庆嘉陵特种装备有限公司监事;2022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唐伦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6、邹晓丽女士: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信息管理
与信息系统专业,本科学历,正高级经济师。1981 年 12 月至 2006 年 11 月,
历任 5647 厂统计员、副处长、处长、副总经理;2006 年 11 月至 2010 年 9
月,担任湖南江滨活塞分公司副总经理;2010 年 9 月至 2022 年 4 月,历任湖
南江滨机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22 年 4 月至今担任上海电控研究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武汉滨湖电子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