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已于 2021 年 6月 28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
意,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21〕3368 号文同意注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2021 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1 年修订)》(以下简称“《承销指引》”)和《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针对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资格进行核查,出具本核查报告。
一、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一)发行人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
2020 年 11 月 4 日,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相关议案。
(二)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2020 年 11 月 19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议案。
2021 年 10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延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等相关议案。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审核
2021 年 6 月 28 日,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发布《科创板上市委 2021
年第 43 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根据该公告内容,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
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召开 2021 年第 43 次会议已经审议同意湖北华强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首发)。
2021 年 10 月 26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同意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8 号),同意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配售情况
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的战略配售的相关方案如下:
(一)战略配售对象的确定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对象须为符合《承销指引》第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1、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2、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3、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主要投资策略包括投资战略配售股票,且以封闭方式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
4、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
5、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6、符合法律法规、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战略投资者。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如下:
序号 名称 机构类型 限售期限
1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 24 个月
2 中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2 个月
3 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 12 个月
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
4 广州凯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下属企业 12 个月
5 宜昌中企投资有限公司 12 个月
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 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
6 有限责任公司 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 12 个月
或其下属企业
注:限售期为自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根据《承销指引》第六条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足 1 亿股的,战略投
资者应不超过 10 名的规定,本次发行向 6 名战略投资者进行配售符合《承销指引》第六条的规定。
(二)战略配售的参与规模
发行人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8,620.62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236%,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34,450.00 万股。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17,241,240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
1、根据《承销指引》要求,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创新”)将按照股票发行价格认购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2%至 5%的股票,最终跟投比例根据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规模分档确定:
(1)发行规模不足 1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5%,但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
元;
(2)发行规模 10 亿元以上、不足 2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4%,但不超过人
民币 6,000 万元;
(3)发行规模 20 亿元以上、不足 5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3%,但不超过人
民币 1 亿元;
(4)发行规模 50 亿元以上的,跟投比例为 2%,但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具体跟投金额将在 2021 年 11 月 22 日(T-2 日)发行价格确定后明确。
华泰创新跟投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4,310,310 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
的 5.00%。因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最终实际认购数量与最终实际发行规模相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对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最终实际认购数量进行调整。华泰创新最终认购数量与初始认购数量的差额将首先回拨给其他战略投资者。
2、本次其他战略投资者拟认购金额合计不超过 38,360.00 万元(不含新股配
售经纪佣金),拟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其他战略投资者名单及拟认购情况如下:
承诺认购金额上限
序号 战略投资者的名称 投资者类型 (不含新股配售佣金)
(万元)
1 中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 3,000
2 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 7,960
3 广州凯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 9,950
4 宜昌中企投资有限公司 下属企业 7,500
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
5 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 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 9,950
限责任公司 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
金或其下属企业
合计 38,360
注:上表中“承诺认购金额”为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签署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战略投资者认股协议》(以下简称“《战略投资者认股协议》”)中约定的承诺认购金额,承诺认购金额不包括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3、本次共有 6 名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初始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17,241,240 股(预计认购股票数量上限),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符合《实施办法》、《承销指引》中对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应不超过 10 名,战略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股票总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的要求。
(三)配售条件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战略投资者均已与发行人签署《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
议》”)或《战略投资者认股协议》,不参加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承诺按照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
T-6 日公布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将披露战略配售方式、战略配售股票数量上限、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等。T-3 日前(含当日),战略投资者将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新股配售经纪佣金。T-1 日公布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将披露战略投资者名称、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以及限售期安排等。T+2 日公布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将披露最终获配的战略投资者名称、股票数量以及限售期安排等。
三、关于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对象的合规性
(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对象的主体资格
1、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代码 91110000082819692A
/注册号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孙颖
注册资本 35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3 年 11 月 21 日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楼 7 层 701-8 至 701-11
营业期限自 2013 年 11 月 21 日 营业期限至 2033 年 11 月 20 日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销售贵金属;酒店管理;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住
宿;餐饮服务;销售食品;健身服务;游泳池;洗衣代收;打字、复印;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旅游信息咨询;票务
代理服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
经营范围 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
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
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