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转债代码:118020 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的规定,将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8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8,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58 元,共计募集资金 36,640.00
万元,坐扣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 3,900.00 万元(不含前期已支付保荐费 1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2,74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
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2,635.44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0,104.5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76 号)。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5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42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64,200.00 万元,共计募集资金 64,200.00 万元,坐扣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 78.40 万元(承销保荐费不含税额总计 128.40 万元,前期以自有资金预付 5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64,121.6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
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
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34.63 万元(不含税)及以自有资金预付的承销保荐费 50.00 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3,836.9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7-9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0,104.56
项目投入 B1 29,324.3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2.82
项目投入 C1 783.61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0.20
项目投入 D1=B1+C1 30,107.9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3.01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9.6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差异[注] G=E-F 9.65
[注]差异 9.65 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利息收入,截至 2022 年 6 月 23 日,公司已将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余额合计人民币 96,499.54 元(含利息)全部转入公司普通账户,并办
理完成六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63,836.97
项目投入 B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项目投入 C1 39,474.67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55.93
项目投入 D1=B1+C1 39,474.67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55.93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4,518.2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4,504.73
差异[注] G=E-F 13.49
[注]差异 13.49 万元系本期应计但尚未到账的闲置资金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未使用金额为 24,504.73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为对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管理,本公司会同全资子公司
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江门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1 年 9 月 6 日与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为对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管理,本公司
连同保荐机构,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会同全资子公司江门市芳源循环科
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门新会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 6 个募集
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 备注
金余额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已销户
团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江门城区支行 44050167023900001206 -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已销户
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江门新会支行 657474728524 -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已销户
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江门分行 8110901013701323070 -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已销户
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江门新会支行 75590341781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