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6 证券简称:科兴制药 公告编号:2023-037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科兴科学园 D1 栋 43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
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会议由董事长邓学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要求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各项条件,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和资格。
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就本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1.发行的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邓学勤、朱玉梅回避表
决。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实施。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邓学勤、朱玉梅回避表
决。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邓学勤先生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对象。除邓学勤先生外,其他发行对象的范围为: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邓学勤先生之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
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本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邓学勤先生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款项总额不低于 1 亿元,最终认购数量为认
购金额除以最终发行价格,对认购股票数量不足 1 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且最终确定的认购数量不得影响公司的上市条件。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邓学勤、朱玉梅回避表
决。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邓学勤先生不参与本次发行股票的竞价,愿意接受市场竞价结果。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上述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邓学勤先生同意按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参与认购。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邓学勤、朱玉梅回避表
决。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30%,即不超过 59,759,595 股(含)。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邓学勤、朱玉梅回避表
决。
6.本次发行的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邓学勤先生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
其他发行对象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邓学勤、朱玉梅回避表
决。
7.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邓学勤、朱玉梅回避表
决。
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票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邓学勤、朱玉梅回避表
决。
9.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邓学勤、朱玉梅回避表
决。
10.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7,160.00 万元(含本
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募投项目 项目总 投资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号
1 药品临床研究 32,512.00 32,512.00
2 聚乙二醇化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产业化 12,060.00 1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4,648.00 14,648.00
序 募投项目 项目总 投资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号
合计 59,220.00 57,16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邓学勤、朱玉梅回避表
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就本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邓学勤、朱玉梅回避表
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就本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
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科兴生物制药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