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1-037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下午在广州以现场、视频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王惠芳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电研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34)。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87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效益。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87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