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器”、“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监会公告〔2019〕2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 15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19〕21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证发〔2019〕46 号)(以下简称“《业务指引》”)、《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9〕148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以及《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9〕149 号)(以下简称“《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上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战略配售、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战略配售在中信建投证券处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仅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组成,跟投机构为中信建投另类投资子公司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投资”),无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网下发行对象: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4、初步询价: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22 日(T-3 日)
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填写、提交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账户分别填报一个报价,每个报价应当包含配售对象信息、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同一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的不同拟申购价格不超过 3 个。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多次提交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报价记录为准。初步询价时,同一网下投资者填报的拟申购价格中,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价格的 20%。
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元,初步询价阶段网下配售对
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 140 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 10 万股,即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 140 万股的部分必须是 10 万股
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 300 万股。
特别提示:网下投资者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如实提供自有资金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资产规模证明材料,且申购金额不得超过其自有资金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对应总资产规模,以提交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 2019 年 10 月15 日(T-8 日)的资产规模证明文件中的资产数据为准,且其在“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中填写的总资产数据应与其提交的资产规模证明材料中的金额一致。
5、网下剔除比例规定: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前到后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购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并重点参照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计划(包括为满足不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投资需求而设立的公募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审慎合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上述原则确定的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家数不少于 10 家。
有效报价是指网下投资者申报的不低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且未作为最高报价部分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
投资者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聘请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和承销全程进行即时见证,并将对网下投资者资质、询价、定价、配售、资金划拨、信息披露等有关情况的合规有效性发表明确意见。
6、延迟发行安排: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超出《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的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和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1)若超出比例不高于 10%的,应当在申购前至少 5 个工作日发布《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若超出比例超过 10%且不高于 20%的,应当在申购前至少10 个工作日发布 2 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3)若超出比例高于 20%的,应当在申购前至少 15 个工作日发布 3 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7、网上网下申购无需交付申购资金:投资者在 2019 年 10 月 25 日(T 日)
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
为 2019 年 10 月 25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
间为 9:30-11:30,13:00-15:00。2019 年 10 月 24 日(T-1 日)公告的《发行公告》
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为初步询价时的有效拟申购数量,且不超过网下申购数量上限。
8、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向通过战略配售、网下配售获配股票的投资者收取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因承担发行人保荐业务获配股票(包括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部分的股票)或者履行包销义务取得股票的除外。本次发行向网下投资者收取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0.5%,配售对象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获配股数×发行价×0.5%。投资者在缴纳认购资金时需一并划付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四舍五入取整精确到分)
9、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的 10%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前述配售对象账户将在 2019 年 10 月 30 日(T+3 日)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以
下简称“网下配售摇号抽签”)。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采用按获配对象配号的方法,按照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户数的数量进行配号,每一个获配对象获配一个编号。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所有投资者均需通过中信建投证券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系统在线提交《网下投资者参与科创板新股网下询价与配售的承诺函》及相关核查资料。《网下投资者参与科创板新股网下询价与配售的承诺函》要求,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最终获得网下配售的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承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若在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阶段被抽中,该配售对象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战略配售部分,中信建投投资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10、市值要求:以初步询价开始前两个交易日 2019 年 10 月 18 日(T-5 日)
为基准日,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科创主题封闭运作基金与封闭运作战略配售基金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1,000 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6,000万元(含)以上。市值计算规则按照《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执行。网下投资者管理的市值应当以其管理的各个配售对象为单位单独计算。
持有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并开通科创板投资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它
机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