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蓝特光学 股票代码:688127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Lante Optics Co.,Ltd.
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洪福路1108号1幢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栋 401)
2020年 9月 18日
特别提示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特光学”、“本公司”、“发行人”或“公司”)股票将于 2020年 9月 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 公 司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认 真 阅 读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涨跌幅限制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科创板企业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2、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或12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为36,936,053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9.20%,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
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3、融资融券风险
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二、特别风险提示
(一)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
2018 年、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扣非归母净利润均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滑。公司产品主要应用领域为消费电子和光学仪器领域,报告期内公司应用于消费
电子领域的产品收入分别为 25,669.83 万元、23,730.68 万元和 17,674.89 万元,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2.60%、60.15%和 52.92%;应用于光学仪器领域
的产品收入分别为 7,957.47 万元、9,976.57 万元和 10,905.80 万元,占主营业务
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9.41%、25.29%和 32.65%。
由于消费电子行业产品更新换代具有一定的周期性特征,终端产品更新换代快、技术革新相对频繁,且近年来市场竞争愈发激烈,因此存在终端客户产品的周期性波动带动公司产品销售波动的情况。受此影响,公司 2018 年、2019年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的长条棱镜较 2017 年持续下滑;玻璃非球面透镜销售收
入 2018 年较高而 2019 年下滑较多;玻璃晶圆销售收入 2017 年较高,而 2018
年、2019 年较 2017年减少。报告期内公司应用于光学仪器领域的产品收入逐年提高,主要是因为公司在棱镜加工领域具有突出市场地位,产品具有可靠的质量保障以及良好的性价比,相关成像棱镜的收入不断提高。由于公司成像棱镜产品主要应用于望远镜产品中,不排除后续因疫情冲击、技术更迭等因素导致行业景气度出现波动,进而导致公司相关产品出现收入下滑的情况。
报告期内,受前述因素综合影响,公司 2017 年业绩情况较好而 2018 年、
2019 年分别出现一定程度下滑。同时,公司下游客户相对集中,若公司未能进一步拓展行业应用领域、丰富产品线或分散终端客户,当下游主要终端客户产品需求出现波动或设计方案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订单需求将可能面临较大幅度波动的情况,同时公司还将面临人力成本投入持续上升、市场开拓支出增加、研发支出增长等不确定因素影响,从而使得公司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主要客户较为集中的风险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来自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1.37%、74.54%和68.17%,主要包括AMS集团、康宁集团、麦格纳集团、舜宇集团、昆明腾洋集团等,其中对第一大客户AMS集团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54.63%、44.35%、42.85%。
报告期内受主要产品应用领域和公司发展历史的影响,公司大部分业务来自于该等客户的订单需求,特别是第一大客户 AMS 集团的订单量对公司影响较大。若公司因产品开发能力、产品生产质量不符合主要客户要求,导致双方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主要客户未来自身经营状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对公司的直接订单需求大幅下滑,均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AMS 集团、康宁集团等主要客户对于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大,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经营情况出现不利变化或公司产品丧失竞争力,使得主要客户降低对公司产品的采购,或者停止与公司合作,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对苹果公司存在依赖的风险
2017 年苹果公司创新性的在智能手机上应用了 3D人脸识别技术,公司开
发的长条棱镜产品通过了 AMS 集团及终端厂商苹果公司的认证,进入了苹果产业链。报告期内发行人明确用于苹果公司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21,430.76 万
元、17,216.34 万元、14,123.3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2.27%、43.64%
和 42.28%;报告期内发行人明确用于苹果公司产品的销售毛利分别为 17,015.65万元、13,805.56 万元、10,406.97万元,占全部产品毛利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6.75%、62.99%、58.01%。发行人用于苹果公司产品的销售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大。
同时,苹果公司亦是本次募投项目中的微棱镜、玻璃晶圆产品的终端目标客户之一。若未来苹果公司经营出现较大的、长期的不利变动,或者公司产品无法获得苹果公司认证而不能持续获得用于苹果公司产品的订单、或者苹果公司采用其他设计方案而发行人未能满足其技术需求、或者苹果公司选择其他供应商使得 AMS 集团减少对发行人的采购等不利情况,则可能对公司业务的稳定性、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以及公司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研发能力未能匹配客户需求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具有定制化和非标准化特征,能否将客户产品理念快速转化为设计方案和产品的设计研发能力,是公司是否可以从行业竞争中胜出的关键。目前公司的下游行业包括消费电子、汽车、光学仪器、半导体等,具有技术密集的特点,对产品技术要求较高,部分行业产品更新换代快、技术革新相对频繁,行业内企业一直在不断研发新的技术成果并在此基础上对产品的应用场景、性能指标等进行优化升级。如果公司的设计研发能力和产品快速迭代能力无法与下游行业客户的产品要求及技术创新速度相匹配,或者公司无法适应终端产品技术路线的快速更迭,则公司将面临客户流失风险,营业收入和盈利水平均可能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五)市场竞争加剧及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光学在消费电子、车载镜头、半导体制造、光通信等领域的应用不断加深,新进入者投资意愿较强,且随着技术的不断成熟和相关技术人才的增多,未来在竞争中行业壁垒可能被削弱,市场竞争可能日趋激烈。目前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中,水晶光电、五方光电、亚洲光学、中光学等均为上市公司,在资产规模、资金实力、融资途径等方面与发行人相比具备一定的优势。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62.17%、55.53%及53.70%,处于相对较高水平。由于下游客户一般会综合考虑技术实力、生产规模、响应速度、合作历程等因素对供应商进行选择,在面临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时,发行人可能将面临主要客户减少采购需求或者降低采购价格的情形,进而对经营业绩、毛利
率产生不利影响。
(六)全球经济周期性波动和贸易政策、贸易摩擦的风险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发行人外销收入占同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3.59%、58.84%和61.42%。目前全球经济仍处于周期性波动当中,尚未出现经济全面复苏趋势,依然面临下滑的可能,全球经济放缓可能对消费电子、汽车、光学仪器、半导体等行业带来一定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报告期内,发行人直接出口至美国国内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070.23万元、2,172.64万元和1,309.77万元。若未来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升级加剧,美国对公司产品加征关税,且全部转嫁为由公司承担(美国客户实际获得公司产品的价格不变),则以2019年出口美国销售金额为基础测算,加征关税可能对公司业绩影响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加征关税影响利润总额金额(万元) 直接出口至美国销售收入较 2019 年增长比例
20.00% 40.00% 60.00% 80.00% 100.00%
7.50% 117.88 137.53 157.17 176.82 196.47
加征关税税率 15.00% 235.76 275.05 314.35 353.64 392.93
25.00% 392.93 458.42 523.91 589.40 654.89
除直接出口至美国国内的产品外,公司不存在通过贸易公司、经销商等方式间接出口至美国的情形。公司产品主要为光学元件,应用于智能手机、AR 眼镜、光学镜头、望远镜等终端产品中。因客户自身业务拓展,前述终端产品中的一部分最终销售到美国,但公司无法获取准确数量信息。若中美贸易摩擦加剧,美国穿透前述终端产品对来自中国的产业链厂商加征关税,则也可能影响公司业绩。未来若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加深,或相关国家贸易政策变动、贸易摩擦加剧,可能会对公司产品销售产生一定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到公司未来经营业绩。
(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造成影响的风险
2020 年 1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