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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127 科创 蓝特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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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127:蓝特光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20-09-16

688127:蓝特光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PDF查看PDF原文

                    科创板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
 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
 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
 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Lante Optics Co.,Ltd.

            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洪福路 1108 号 1 幢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声  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4,09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0.18%,
                        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相关  保荐机构安排实际控制本保荐机构的证券公司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或者实际控制该保  子公司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实际获
荐机构的证券公司依法设  配数量为 2,045,000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00%。华泰创新投
立的其他相关子公司参与  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
战略配售情况            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15.41 元

发行日期                2020 年 9 月 10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发行后总股本            40,158 万股

保荐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0 年 9 月 16 日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包括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稳定股价的承诺等。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或人员的重要承诺”。
二、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020 年 3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公司
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前,若股东大会对滚存的未分配利润作出分配决议,则扣除分配部分后剩余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公司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四、特别风险提示
(一)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

  2018 年、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扣非归母净利润均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滑。公司产品主要应用领域为消费电子和光学仪器领域,报告期内公司应用于消费电
子领域的产品收入分别为 25,669.83 万元、23,730.68 万元和 17,674.89 万元,占
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2.60%、60.15%和 52.92%;应用于光学仪器领域的
产品收入分别为 7,957.47 万元、9,976.57 万元和 10,905.80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
入的比例分别为 19.41%、25.29%和 32.65%。

  由于消费电子行业产品更新换代具有一定的周期性特征,终端产品更新换代快、技术革新相对频繁,且近年来市场竞争愈发激烈,因此存在终端客户产品的周期性波动带动公司产品销售波动的情况。受此影响,公司 2018 年、2019 年应
用于消费电子领域的长条棱镜较 2017 年持续下滑;玻璃非球面透镜销售收入
2018 年较高而 2019 年下滑较多;玻璃晶圆销售收入 2017 年较高,而 2018 年、
2019 年较 2017 年减少。报告期内公司应用于光学仪器领域的产品收入逐年提高,主要是因为公司在棱镜加工领域具有突出市场地位,产品具有可靠的质量保障以及良好的性价比,相关成像棱镜的收入不断提高。由于公司成像棱镜产品主要应用于望远镜产品中,不排除后续因疫情冲击、技术更迭等因素导致行业景气度出现波动,进而导致公司相关产品出现收入下滑的情况。

  报告期内,受前述因素综合影响,公司 2017 年业绩情况较好而 2018 年、2019
年分别出现一定程度下滑。同时,公司下游客户相对集中,若公司未能进一步拓展行业应用领域、丰富产品线或分散终端客户,当下游主要终端客户产品需求出现波动或设计方案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订单需求将可能面临较大幅度波动的情况,同时公司还将面临人力成本投入持续上升、市场开拓支出增加、研发支出增长等不确定因素影响,从而使得公司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主要客户较为集中的风险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来自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1.37%、74.54%和68.17%,主要包括AMS集团、康宁集团、麦格纳集团、舜宇集团、昆明腾洋集团等,其中对第一大客户AMS集团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54.63%、44.35%、42.85%。

  报告期内受主要产品应用领域和公司发展历史的影响,公司大部分业务来自于该等客户的订单需求,特别是第一大客户 AMS 集团的订单量对公司影响较大。若公司因产品开发能力、产品生产质量不符合主要客户要求,导致双方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主要客户未来自身经营状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对公司的直接订单需求大幅下滑,均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AMS 集团、康宁集团等主要客户对于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大,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经营情况出现不利变化或公司产品丧失竞争力,使得主要客户降低对公司产品的采购,或者停止与公司合作,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对苹果公司存在依赖的风险

  2017 年苹果公司创新性的在智能手机上应用了 3D 人脸识别技术,公司开发
的长条棱镜产品通过了 AMS 集团及终端厂商苹果公司的认证,进入了苹果产业链。报告期内发行人明确用于苹果公司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21,430.76 万元、17,216.34 万元、14,123.36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2.27%、43.64%和
42.28%;报告期内发行人明确用于苹果公司产品的销售毛利分别为 17,015.65 万元、13,805.56 万元、10,406.97 万元,占全部产品毛利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6.75%、62.99%、58.01%。发行人用于苹果公司产品的销售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大。

  同时,苹果公司亦是本次募投项目中的微棱镜、玻璃晶圆产品的终端目标客户之一。若未来苹果公司经营出现较大的、长期的不利变动,或者公司产品无法获得苹果公司认证而不能持续获得用于苹果公司产品的订单、或者苹果公司采用其他设计方案而发行人未能满足其技术需求、或者苹果公司选择其他供应商使得AMS 集团减少对发行人的采购等不利情况,则可能对公司业务的稳定性、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以及公司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研发能力未能匹配客户需求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具有定制化和非标准化特征,能否将客户产品理念快速转化为设计方案和产品的设计研发能力,是公司是否可以从行业竞争中胜出的关键。目前公司的下游行业包括消费电子、汽车、光学仪器、半导体等,具有技术密集的特点,对产品技术要求较高,部分行业产品更新换代快、技术革新相对频繁,行业内企业一直在不断研发新的技术成果并在此基础上对产品的应用场景、性能指标等进行优化升级。如果公司的设计研发能力和产品快速迭代能力无法与下游行业客户的产品要求及技术创新速度相匹配,或者公司无法适应终端产品技术路线的快速更迭,则公司将面临客户流失风险,营业收入和盈利水平均可能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五)市场竞争加剧及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光学在消费电子、车载镜头、半导体制造、光通信等领域的应用不断加深,新进入者投资意愿较强,且随着技术的不断成熟和相关技术人才的增多,未来在竞争中行业壁垒可能被削弱,市场竞争可能日趋激烈。目前公司的主
要竞争对手中,水晶光电、五方光电、亚洲光学、中光学等均为上市公司,在资产规模、资金实力、融资途径等方面与发行人相比具备一定的优势。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62.17%、55.53%及53.70%,处于相对较高水平。由于下游客户一般会综合考虑技术实力、生产规模、响应速度、合作历程等因素对供应商进行选择,在面临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时,发行人可能将面临主要客户减少采购需求或者降低采购价格的情形,进而对经营业绩、毛利率产生不利影响。(六)全球经济周期性波动和贸易政策、贸易摩擦的风险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发行人外销收入占同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3.59%、58.84%和61.42%。目前全球经济仍处于周期性波动当中,尚未出现经济全面复苏趋势,依然面临下滑的可能,全球经济放缓可能对消费电子、汽车、光学仪器、半导体等行业带来一定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报告期内,发行人直接出口至美国国内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070.23万元、2,172.64万元和1,309.77万元。若未来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升级加剧,美国对公司产品加征关税,且全部转嫁为由公司承担(美国客户实际获得公司产品的价格不变),则以2019年出口美国销售金额为基础测算,加征关税可能对公司业绩影响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加征关税影响利润总额金额(万元)    直接出口至美国销售收入较 2019 年增长比例

                                    20.00%  40.00%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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