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特别提示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特光学”、“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1929 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40,900,000股。初始战略配售预计发行数量为 2,045,000 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 5.00%。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2,045,000 股,约占发行总数量的 5.00%。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为 31,084,0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80.00%;网上发行数量为 7,771,0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2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共 38,855,000 股。
本次发行价格为 15.41 元/股。
根据《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浙江蓝特
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4,387.77倍,超过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3,885,500 股)股票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27,198,500 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7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1,656,500 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3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 0.03418594%。
本次发行在缴款环节的重点事项,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事项如下: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
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T+2 日)16:00 前
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四舍五入精确至分),网下获配投资者在缴纳新股认购资金时需一并划付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本次发行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 0.50%。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0.5%(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 9 月 14 日(T+2 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网下发行部分,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
业年金基金(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将在2020年9月15日(T+3日)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采用按获配对象配号的方法,按照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户数的数量进行配号,每一个获配对象获配一个编号。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和已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根据《发行公告》,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0年9月11日(T+1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78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进行蓝特光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摇号过程及结果已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中签结果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4”位数 6581,1581,8489
末“5”位数 68527,93527,43527,18527
末“6”位数 786224
末“7”位数 8913356,7663356,6413356,5163356,3913356,2663356,1413356,
0163356
末“8”位数 23351986,22792592,59441300,41547990
凡参与网上发行申购蓝特光学A股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
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23,313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股蓝特光学A股股票。
二、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19〕21号)《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证发〔2019〕46号)《科创板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9〕148号)《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9〕149号)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
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20年9月10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
《发行公告》披露的320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6,003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中,318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5,998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
下申购,为有效申购投资者,网下有效申购数量8,534,100万股;2家网下投资者
管理的5个配售对象未参与申购,具体名单如下:
序 应申购 实际申购
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股数(万 股数(万
股) 股)
1 深圳市万顺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万顺通十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500 0
2 深圳市万顺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万顺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万 1,500 0
序 应申购 实际申购
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股数(万 股数(万
股) 股)
顺通八号私募基金
3 深圳市万顺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万顺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万 1,500 0
顺通六号私募基金
4 深圳市万顺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万顺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万 1,500 0
顺通一号基金
5 中山证券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1,500 0
合计 7,500 0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发行人和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初步配售结果如下:
有效申购股数 占有效申购数量 获配数量占网 各类投资者配
投资者类别 (万股) 的比例 配售数量(股) 下发行总量的 售比例
比例
A 类投资者 5,365,180 6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