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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126:沪硅产业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日期:2021-10-22

688126:沪硅产业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十月


                    目  录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
议案一: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 7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以及《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在出席现场会议的预约登记日前或在会议登记时说明。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现场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的股东之后。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上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
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交通、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1年 10 月 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四、特别提醒: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上海市健康码“随申码”为绿码者方可参会,请予以配合。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0 月 29 日 13 点 30 分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新徕路 200 号一楼会议室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0 月 29 日

                      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4、会议召集人: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19 年,公司制定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现拟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
 业绩考核目标,并对《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中《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方案》“五、生效 条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一、本次调整部分业绩考核目标的具体内容

    本次调整的内容涉及《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中《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方案》“五、 生效条件”相关内容,调整前后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前:

    公司和激励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司方可依据计划约定的 1/3、1/3、
 1/3 生效对应批次的激励。

    公司应达到以下业绩条件:
生效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  1) 2020 年,12 英寸正片的年销量不低于 30 万片;

生效期  2) 2020 年,净利润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

        3) 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8%。

第二个  1) 2021 年,12 英寸正片的年销量不低于 60 万片;

生效期  2)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并不低于 1100 万元(人民币);
        3) 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8%。

第三个  1) 2022 年,12 英寸正片的年销量不低于 120 万片;

生效期  2)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并不低于 1200 万元(人民币);
        3)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8%。

    注:以上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如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对相关业绩指标带来影响,造成指标不可比情况,则公 司董事会可以对相应业绩指标的实际值进行还原。


    调整后: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生效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
生效期  -

        1) 2021 年,12 英寸正片的年销量不低于 60 万片;

        2)2021 年,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低于 2.7 亿元(人民币),
        当年不得行权;

第二个  2021 年,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达到 2.7 亿元(人民币),不
生效期  足 3.2 亿元(人民币),可行权额为第二个行权期行权额的 50%;

        2021 年,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达到 3.2 亿元(人民币),或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且不低于 1100 万元(人民币),可行权额为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额的 100%;

        3) 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2%。

        1) 2022 年,12 英寸正片的年销量不低于 120 万片;

        2)2022 年,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增长率低于 15%,或息税
        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低于 3.4 亿元(人民币),当年不得行权;
        2022 年,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增长率达到 15%,且息税折
第三个  旧摊销前利润(EBITDA)不低于 3.4 亿元(人民币),可行权额为第三生效期  个行权期行权额的 50%;

        2022 年,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增长率达到 22%,且息税折
        旧摊销前利润(EBITDA)不低于 3.6 亿元(人民币);或净利润增长率
        不低于 10%,且不低于 1200 万元(人民币),可行权额为第三个行权期
        行权额的 100%。

        3)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2%。

    注:以上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如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对相关业绩指标带来影响,造成指标不可比情况,则公 司董事会可以对相应业绩指标的实际值进行还原。


    二、本次调整部分业绩考核目标的原因

  2019 年,公司制定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依据公司历史发展情况并结合当时对未来发展趋势的预判,制订了 2020-2022 年度业绩考核指标。然而,2020 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各地陆续爆发,在一定时期内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了影响。目前公司生产、销售已基本恢复正常,子公司上海新昇也克服了设备延迟到货、调机工程师推迟入境等问题,于 2020 年底仍按原计划完成了 20 万片/月产能的安装计划,但是在客户端的产品论证还是出现了一定延误。此外,由于半导体行业的国际供应链受国际环境变化的扰动,部分下游客户也在设备引进、产品销售、技术研究等方面受到了影响,这也间接影响了公司部分产品的认证和销售计划。

  但是,在上述新冠疫情和市场环境对行业造成影响的背景下,公司还是着眼于长远发展,做出了积极的战略调整,加大“逆周期”投资,持续进行扩产。虽然加大资本开支短期内会影响公司业绩,但这也将能帮助公司尽快实现规模效应,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与此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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