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5 证券简称:安达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6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指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下同)。
股份来源: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权益数量为 276.23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即 80,808,080 股,下同)的 3.42%。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4.73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2.9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4.98%;预留授予 41.5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0.51%,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5.02%。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一章释义中的词语释义同样适用于本公告。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正在执行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包括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权益数量为 276.23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3.42%。其中首次授予 234.73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2.9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4.98%;预留授予 41.5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0.51%,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5.02%。具体如下:
(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2.77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0.9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26.34%,无预留权益。
(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3.46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2.52%,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73.66%。其中首次授予 161.96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2.0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58.63%;预留授予 41.5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0.51%,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5.02%。
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若激励对象提出离职、因个人原因明确表示自愿放弃
全部或部分拟获授权益的,董事会有权将未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或调整至预留部分。但调整至预留部分后,调整后的预留部分比例不得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00%。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或完成归属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将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所有激励对象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总人数及占比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91 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截至 2023
年末公司员工总数为 1340 人)的比例为 6.79%,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3、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本激励计划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激励对象包含外籍员工 2 人,上述员工是公司对应岗位的关键人员,对公司的业务拓展发挥重要作用。本次对外籍员工进行股权激励,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也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激励计划将该两名外籍员工作为激励对象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
理性。
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述情形: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对激励对象范围要求发生变化的,公司董事会
可在股东大会授权的前提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予以调整。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董事会聘
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
司或其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
定,经董事会提出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后,公司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
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第 获授的 占本激
一类限制 第二类 合计数 合计数占 励计划
序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 限制性 (万股、 授予总数 公告日
号 量(万 股票数 份) 的比例 公司股
股) 量(万 本总额
股) 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 杨明辉 中国 董事会秘书、副 60.00 - 60.00 21.72% 0.74%
总经理
董事、副总经
2 张攀武 中国 理、核心技术人 - 6.64 6.64 2.40% 0.08%
员
3 易伟桃 中国 财务总监 - 5.97 5.97 2.16% 0.07%
4 陈园园 中国 副总经理 - 5.60 5.60 2.03% 0.07%
5 王震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 2.59 2.59 0.94% 0.03%
6 夏旭敏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 2.57 2.57 0.93% 0.03%
7 周桃兴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 1.00 1.00 0.36% 0.01%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12.77 137.59 150.36 54.43% 1.86%
(84 人)
三、预留部分 41.5 41.5 15.02% 0.51%
合计 72.77 203.46 276.23 100.00% 3.42%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
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的本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提交股
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预留部分为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5.02%,未
超过 20.0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
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
象之间进行分配。激励对象在认购限制性股票时因资金不足可以相应减少认购限
制性股票数额。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
自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
(3)上述激励对象中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有 4 人,获授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有 89 人,其中有 2 人同时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合计 91 人。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所致。
(四)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