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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10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公告日期:2021-12-03

68810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唯赞”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诺唯赞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67 号文核准,诺唯赞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1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55.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0,05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9,137.98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 210,917.0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0 日,已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793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按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现金资产,提升公司整体价值,为公
司股东创造更多投资收益。

    (二)投资额度和期限

    拟实施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单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含本
数),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循环使用。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分笔按不同期限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每笔期限最长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三)投资范围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通知存款、固定收益凭证、协议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授权及实施方式

    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投资额度、投资期限及投资品种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发行或发售合格理财或投资产品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选择合格理财产品品种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或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上述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严格依法依规执行现金管理业务,建立健全的审批与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与资金安全;

  (2)公司将根据安全性、投资期限和收益情况等指标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资金安全保障能力的金融主体所发行的投资产品;

  (3)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及时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分析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资金使用、存放与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审部负责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存放与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五、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2 月 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通知存款、固定收益凭证、协议存款等),投资产品应当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1 年 12 月 2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该事项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诺唯赞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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