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3 证券简称:国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0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5 月 2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许乃军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 年 5 月 24 日至 2022 年 6 月 2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
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 年 6 月 3 日,公
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25)。
4、2022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6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7)。
5、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员工对本次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 年 11 月 4 日,
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44)。
8、2023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剩余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有 6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合计 7.83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失效。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需补充法律意见】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