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2-019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69 号文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
股票 2,683.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4.34 元。截至 2020 年
4 月 2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 384,742,2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1,994,125.28
元,募集资金净额 342,748,074.72 元。
截至 2020 年 4 月 2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11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295,155,736.73
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13,120,860.01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53,315,667.22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52,000,788.11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 2019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于 2020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1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了 3 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了 1 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多个专项账户的原因为分别存放投资项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并于 2020 年 4 月 2 日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增加 1000 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总额的 5%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50330188000226243 105,797,600.00 11,503,270.65 活期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50330188000226325 34,636,900.00 10,242,423.98 活期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50330188000226407 136,000,000.00 --- 活期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5060688888856 82,059,828.76 30,255,093.48 活期
合 计 358,494,328.76 52,000,788.11
注: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放资金 358,494,328.76 元与募集资金净额 342,748,074.72 元
存在差额,差异原因为发行费用中有 15,746,254.04 元在初始存入募集资金专户时尚未支付。
等累计形成的金额,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已扣发行费) 342,748,074.72
加:利息收入 4,410,310.77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295,155,736.73
其中:投资项目使用 120,384,661.61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136,771,075.1
超募资金补流 23,500,000.00
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14,500,000.00
减:手续费等 1,860.65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52,000,788.11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 13,120,860.01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0]004104号)。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集资金 1,900 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 900 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1,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 1,900 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 550 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1,35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02),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1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54),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和不超过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IPO 募投项目中“智能系统集成中心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由 15,146.00 万元增加至 19,6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使用超募资金 3,037.79 万元(超募资金余额及利息全部用完)和自有资金 1,416.21 万元。超募资金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其中:超募资金本
承诺投资项目 追加超募资金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