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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091:上海谊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告日期:2021-09-08

688091:上海谊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简称: 上海谊众 股票代码: 688091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Yizhong Pharmaceutical Co., Ltd.
( 上海市奉贤区仁齐路 7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 主承销商)
(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零二一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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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谊众” 、 “本公司” 、 “发行
人” 或“ 公司” ) 股票将于 2021 年 9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公
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在新股上市初
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 , 应当审慎决策、 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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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依法
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 均不
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 公 司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认 真 阅 读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se.com.cn) 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 章节的内容, 注意风
险, 审慎决策, 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 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 请投资者
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 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
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二、 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以下简称“新股” ) 上市初
期的投资风险, 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 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 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 一) 涨跌幅限制放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
为 44%、 跌幅限制比例为 36%, 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
科创板企业上市后前 5 个交易日内, 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 上市 5
个交易日后, 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 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
交易所主板、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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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 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或 12 个月, 保荐机构跟投
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锁定期为 24 个月, 网下限售股份锁定期为 6 个月。 本次发行
后, 公司总股本为 10,580 万股,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 24,133,916 股, 占发行后总
股本的 22.81%。 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 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 三) 公司发行市净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由于本公司上市时未盈利, 不适用市盈率标准, 故采用市净率指标进行评估。
本次发行价格为 38.10 元/股。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净率为:
( 1) 12.42 倍( 每股净资产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 2) 3.42 倍( 每股净资产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
本计算) 。
按照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 2012 修订) , 公司属于“ 医药
制造业( C27) ” 。 截至 2021 年 8 月 25 日( T-3 日) ,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
“医药制造业( C27) ” 最近一个月平均市净率为 4.59 倍。 本次发行的市净率低于
同行业平均水平, 但仍旧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 四) 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
风险、 市场风险、 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价格波动风险是指, 融资融券
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 市场风险是指, 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
资时, 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 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
变化带来的风险, 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
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 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
流动性风险是指, 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 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 融券卖
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 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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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特别风险提示
( 一) 发行人是一家拟采用第五套标准上市的生物医药行业企业
发行人自主研发的产品为紫杉醇胶束, 该产品联合顺铂用于一线治疗晚期非
小细胞肺癌的Ⅲ期临床试验已经完成, 目前新药注册申请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审评中心审评中, 预计将是国内首个上市的紫杉醇胶束。 紫杉醇胶束因较普
通紫杉醇注射液显着提高疗效和安全性, 市场空间大。
发行人适用《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第二十二条第
二款第( 五) 项规定的上市标准: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40 亿元, 主要业务或
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市场空间大, 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医药行业企
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 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
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 作为一家拟采用第五套上市标准的生物
医药行业公司, 发行人提示投资者关注发行人以下特点及风险:
1、 发行人核心产品尚未上市销售, 公司尚未盈利并预期持续亏损
截至上市公告书签署日, 发行人的核心产品紫杉醇胶束仍在新药注册审评中,
尚未开展商业化生产销售, 发行人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2018 年度、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 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258.90
万元、 -31,522.44 万元和-2,184.69 万元。 未来一段时间内, 发行人预期将持续亏损
并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2、 发行人如果未来几年内仍未实现盈利, 公司上市后亦可能面临退市的风险
发行人若自上市之日起第 4 个完整会计年度触发《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 第 12.4.2 条的财务状况, 即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
( 含被追溯重述) 为负且营业收入( 含被追溯重述) 低于 1 亿元, 或经审计的净
资产( 含被追溯重述) 为负, 则可能导致公司触发退市条件。 虽然发行人预计未
来 4 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持续不盈利的可能性较小, 但截至上市公告书签署日,
发行人的核心产品仍在上市注册申请审评中, 尚未开展商业化生产、 销售业务,
存在持续无法盈利的可能性, 发行人未盈利状态可能持续存在或累计未弥补亏损
继续扩大, 进而可能导致触发退市条件。 而根据《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 试行) 》 , 公司触及终止上市标准的, 股票直接终止上市, 不再适用暂停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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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上市、 重新上市程序。
( 二) 发行人主要产品进展情况、 市场竞争情况及相应风险
1、 发行人主要产品进展情况
截至上市公告书签署日, 发行人的研发产品包括紫杉醇胶束、 多西他赛胶束、
卡巴他赛胶束。 紫杉醇胶束联合顺铂用于一线治疗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的Ⅲ期临床
试验已经完成, 正在新药注册上市审评审批中; 发行人的紫杉醇胶束新药注册上
市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预计在 2021 年三季度能够获得新药注册证书; 发行人计划
在紫杉醇胶束获批上市后, 开展紫杉醇胶束扩大适应症研究, 包括小细胞肺癌、
乳腺癌、 胃癌、 胰腺癌、 卵巢癌等癌种。 多西他赛胶束、 卡巴他赛胶束处于临床
前研究阶段, 预计将于 2023 年-2024 年开展临床试验。
发行人研发的注射用紫杉醇胶束, 为已有药物的剂型改良, 药物活性成分为
已广泛应用的紫杉醇; 发行人以创新的药用辅料为载体, 采用纳米给药技术将紫
杉醇与特定辅料结合制成创新型制剂。 产品具有耐受剂量高、 疗效显着、 安全性
良好等特点, 最高耐受剂量为紫杉烷类药物最高, 临床数据显示患者客观缓解率、
无进展生存期达到了显着的临床获益, 并有观察总生存期延长的趋势。
2、 与顺铂联用的方案对发行人紫杉醇胶束临床使用的影响
根据《 中国临床肿瘤学会( CSCO) 原发性肺癌诊疗指南》 ( 2020 年版) 相关
专家共识, 含顺铂/卡铂双药方案是非小细胞肺癌一线治疗方案; 发行人的紫杉醇
胶束拟获批的一线治疗非小细胞肺癌适应症治疗方案为联合顺铂方案, 在临床使
用中, 医生将根据患者疾病进展、 基因突变类型、 体力状况分值等具体情况, 结
合相关指南针对上述情形推荐的一线、 二线、 三线用药方案, 决定是否采用紫杉
醇胶束联合顺铂双药方案或单药化疗方案。 顺铂为传统的化疗用药, 临床上通常
作为基础药物与其他抗肿瘤药( 如: 紫杉醇、 多西他赛、 吉西他滨等) 双药联用。
发行人的紫杉醇胶束Ⅲ期临床试验是紫杉醇胶束联合顺铂与普通紫杉醇联合顺铂
一线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随机、 对照、 开放、 多中心临床试验, 结果显示紫杉醇
胶束试验组较普通紫杉醇对照组的客观缓解率 ( ORR) ( FAS 集独立专家评价 ORR:
50.33%Vs26.35%) 、 无进展生存期( PFS) 均达到了显着的临床获益, 并有总生存
期( OS) 延长的趋势, 并在临床使用剂量大幅提升的情况下, 具有相对更好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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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性。 从临床试验方案及结果看, 紫杉醇胶束是临床疗效及安全性提升的关键因
素。 因此, 顺铂不会对发行人的紫杉醇胶束临床使用构成重大影响。
3、 紫杉醇胶束市场竞争情况及相关风险
发行人核心产品紫杉醇胶束为剂型改良型新药, 拟申请获批的适应症为非小
细胞肺癌。 截至上市公告书签署日, 已在国内获批上市销售的紫杉醇剂型情况如
下:
药品名称 主要企业 获批适应症 上市时间 市场份额 ORR
普通紫杉醇
百时美施贵宝 ( 原
研)
其他众多企业
乳腺癌
卵巢癌
非小细胞肺癌
卡氏肉瘤
1992 年 14.25% 25%
紫杉醇脂质体 绿叶制药
乳腺癌
卵巢癌
非小细胞肺癌
2003 年 48.48% 26%
白蛋白紫杉醇
新基( 原研)
石药集团、恒瑞制
药、 齐鲁制药、 科
伦药业
乳腺癌 2010 年
2018 年仿制药 37.27% 33%
注: 市场份额为 2019 年数据, 来源 PDB; 客观缓解率( ORR) 来自各紫杉醇剂型非小细胞肺
癌临床数据。
普通紫杉醇、 紫杉醇脂质体获批的适应症包括非小细胞肺癌, 白蛋白紫杉醇
申请获批非小细胞肺癌适应症的临床试验正在开展, 发行人的紫杉醇胶束获批上
市后, 将面临与已上市紫杉醇剂型产品的直接竞争。 紫杉醇脂质体已有多年的销
售记录, 因独家品种占有较为领先的市场份额; 白蛋白紫杉醇仿制药上市后, 因
安全性及疗效的提高, 市场份额快速提升, 剂型改良的竞争优势明显。 发行人的
紫杉醇胶束上市后, 尽管具备明确临床价值, 临床数据对比显示优于同类紫杉醇
制剂, 但如果没有顺利和有效地实施商业化计划, 产品销售无法达到预期, 可能
对公司的业务、 财务状况、 经营业绩及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上市公告书签署日, 国内有多个紫杉醇胶束、 口服紫杉醇处于不同的临
床试验阶段, 发行人的紫杉醇胶束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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