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2-029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进行调整,由 23.56 元/股调整为 23.42 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7 月 21 日至 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29)。2021 年 8 月 3 日,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0)。
3、2021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1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1、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52,428,786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4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340,030.04 元。
2022 年 6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6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6 月 28 日。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第十章第二条规定,若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23.56-0.14=23.42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实施完毕,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由 23.56 元/股调整为 23.42 元/股。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此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董事会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本次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进行相应的调整。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 公司本次实施事项已经获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 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五)《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