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0-031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映翰通”))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15,000,000.0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 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107,197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27.63 元/股,发行后公
司总股本为 52,428,786 股。此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2,151,853.11 元,扣除发行费用 48,431,285.31 元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313,720,567.80 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己于 2020 年 2 月 5
日 对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资金到位情况进了审验,并出具 了编号为
XYZH/2020JNA40011 的《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项目投 募集资
序 项目名称 资额 金拟投 项目核准情况 项目环评
号 (万元) 入金额 情况
(万元)
工业物联网通信 经发改局备案,备案号为 秀洲环建
1 产品升级项目 6,008 5,325 2017-330411-40-03-051165-0 函【2018】
00 23 号
智能配电网状态 经发改局备案,备案号为 秀洲环建
2 监测系统升级项 4,880 4,467 2017-330411-40-03-051164-0 函【2018】
目 00 5 号
智能售货控制系 经发改局备案,备案号为 秀洲环建
3 统升级项目 3,621 3,296 2017-330411-40-03-051162-0 函【2018】
00 36 号
秀洲区环
研发中心建设项 经发改局备案,备案号为 保局备案
4 目 4,449 3,981 2017-330411-40-03-051163-0 号:
00 201733041
100000247
智能储罐远程监
5 测(RTM)系统研发 2,540 2,540 - -
项目
6 智能车联网系统 2,650 2,650 - -
研发项目
7 补充流动资金 4,000 4,000 - -
合计 28,148 26,259 - -
三、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在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产生的超募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51,130,567.80 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
额为 15,000,000.00 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34%。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
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
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5,000,000.00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映翰通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