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杨征帆先生以外的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17,510.92 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3 月 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拓荆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4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1,619,8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71.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7,283.1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4,523.4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2,759.73 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对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39 号)。公司依照规定对上
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 实施主体
资额
1 高端半导体设备扩产 7,986.46 7,986.46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2 先进半导体设备的技 39,948.34 39,948.34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术研发与改进项目
3 ALD 设备研发与产 27,094.85 27,094.85 拓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业化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0.00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100,029.65 100,029.65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及置换方案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募
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 14,924.06 万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4,924.0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 自筹资金预先投 本次拟置换募集
金额 入金额 资金金额
1 高端半导体设备扩产项目 7,986.46 1,202.49 1,202.49
2 先进半导体设备的技术研 39,948.34 4,983.67 4,983.67
发与改进项目
3 ALD 设备研发与产业化 27,094.85 8,737.90 8,737.90
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 -
合计 100,029.65 14,924.06 14,924.06
(二)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 14,523.40 万元。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586.86 万
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586.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费用明细 金额(不含增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 本次拟置换募集
值税) (不含增值税) 资金金额
1 保荐及承销费用 12,136.54 200.00 200.00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1,188.68 1,188.68 1,188.68
3 律师费用 613.21 613.21 613.21
4 本次发行法定信息 518.87 518.87 518.87
披露费用
5 发行上市手续费等 66.10 66.10 66.10
费用
合计 14,523.40 2,586.86 2,586.86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17,510.92 万元,其中,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 14,924.06 万元,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 2,586.86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内,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内容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相关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出具了《关于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8281 号],会计师认为:拓荆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拓荆科技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三)《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