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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071: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日期:202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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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目录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议案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提供担保、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 7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特别提醒:因会场防疫工作需要,为顺利出入会场,请需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事先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
会召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 2 名股东代表为计票人,1 名监事代表、
1 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相关人员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或视频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2)。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11 日(星期四)14 点 30 分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 6999 号 C 区 4 号

  3、会议召集人: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励寅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励寅先生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
  提供担保、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五)针对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发言和提问

  (六)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七)审议、表决各项议案

(八)休会,统计选票和表决结果
(九)复会,计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会议主持人励寅先生宣读大会决议
(十一)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文件签署
(十三)会议主持人励寅先生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
          提供担保、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融资及日常经营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中短期借款、银行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融资租赁、开立信用证和保函等。本次授信事项有效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

  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 4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前述担保额度包含: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其房产、土地、机器设备、专利、商标、存货、应收账款等资产提供抵质押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相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自身或其子公司,故该担保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担保对象也未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并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金额以公司运营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鉴于公司本次申请的综合授信事宜能够更好的满足生产经营需
求,故自本次申请 4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事宜履行完相应审议程序后,公司原
申请 3.5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终止并不再使用,具体详见 2021 年 8 月 25 日披
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 4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内,据实际经营需要,授权董事长励寅先生或励寅先生指定的代理人代表公司决定每一笔授信或担保的具体事宜及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具体授信及担保事宜以实际签署的法律文件为准。

  请予以审议!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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