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5 证券简称:凯赛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5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 6 月 25 日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6 月 22 日
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XIUCAI LIU(刘修才)主持,会议以通讯会议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资格和条件要求,经认真自查,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各项要求。
特定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XIUCAI LIU(刘修才)家庭控制的企业,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 XIUCAI LIU(刘修才)应当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 XIUCAI LIU(刘修才)
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对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所有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上海曜勤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设立)。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43.34 元/股。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五)发行股票的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52,284,263 股(含本数),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全部由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导致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的,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6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
(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将有权根据持股比例共享本次发行完成前本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九)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十)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最后核准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 XIUCAI LIU(刘修才)
已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公司编制了《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 XIUCAI LIU(刘修才)
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 XIUCAI LIU(刘修才)
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
析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所筹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运用,公司编制了《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了可行性分析,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 XIUCAI LIU(刘修才)
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 XIUCAI LIU(刘修才)
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提高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要求、社会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订了《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