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凯赛生物 股票代码:688065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联合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二〇二五年三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XIUCAI LIU 臧慧卿 Joachim Friedrich
(刘修才) Rudolf
William Robert Keller 吕发钦 张冰
吴向阳
全体监事签名:
张国华 潘丽 刘馨
除董事以外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张红光 杜宜军 侯本良
杨晨 左骏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释 义...... 9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1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11
二、本次发行概要...... 13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5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20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23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23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24
第三节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28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29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3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35
一、备查文件...... 35
二、查询地点...... 35
三、查询时间...... 36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指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凯赛生物、上市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指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发行 A 股股票
上海曜修生物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拟设立时,
发行对象、认购对象、上 指 收购人拟定名称为上海曜勤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
海曜修 伙),经最终工商核准后,收购人名称确定为上海曜修生
物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XIUCAI LIU(刘修才)家 指 XIUCAI LIU(刘修才)、XIAOWEN MA及CHARLIE CHI
庭 LIU,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招商局集团 指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CIB 指 凯赛生物产业有限公司/Cathay Industrial Biotech Ltd.
发行情况报告书、本发 指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行情况报告书 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发行方案 指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发行与承销方案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则》
《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 指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充协议 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
A 股 指 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
交易的普通股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募集资金 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所募集的资金
保荐人、保荐人(主承销
商)、联合保荐人、联合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验资机构、天健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元、万元、亿元 指 除特别注明的币种外,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
币亿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3 年 6 月 25 日,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海曜修与上市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2023 年 7 月 21 日,上市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海曜勤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设立)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2023 年 8 月 17 日,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2024 年 6 月 4 日,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2024 年 6 月 27 日,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
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
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5 年 7 月 19 日。
2024 年 7 月 29 日,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4 年 11 月 8 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认为: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本所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并收到你公司申请文件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
2024 年 12 月 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凯赛生物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62 号)
(注册生效日期为 2024 年 11 月 25 日),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
申请,有效期为 12 个月。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1、2025 年 3 月 20 日,公司与联合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向本次发行的
发行对象发出了《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缴款通知书》。
2、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出具的《验
证报告》(天健验〔2025〕3-11 号),截至 2025 年 3 月 24 日止,保荐人(主承销
商)中信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本次发行的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人民币 5,926,068,112.35 元。
3、2025 年 3 月 24 日,中信证券在扣除保荐承销费后将本次认购款划转至
公司指定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4、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出具的《验
资报告》(天健验〔2025〕3-12 号),截至 2025 年 3 月 24 日 11 时 49 分止,发行
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926,068,112.35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1,343,118.7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14,724,993.63
元 , 其 中 计 入 股 本 人 民 币 137,911,755.00 元 ,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人 民 币
5,776,813,238.63 元。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普通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股票面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