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1-052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行的审议程序: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金额进行调整和重新分配,同时,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布局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
项目。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宝兰德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宝兰德”)向长沙捷明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捷明通”)购买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青山路 662 号芯城科技园二
期 10 栋的全幢房屋,房屋实测建筑面积为 6,371.72 平方米,总房价款为人民币 38,230,320 元。
公司、长沙宝兰德和长沙捷明通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为了加快募投项目软件开发项目及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实施进度,促进公司相关项目的开展,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和业务需求,结合当前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长沙宝兰德向长沙捷明通购买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青山路 662 号芯城科技园二期 10 栋的全幢房屋。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相关事
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www.sse.com)披露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 公告编号:
2021-040)。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议案》。
本次购买房产涉及的具体事宜(包括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等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者由董事长授权的相关人员全权办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长沙捷明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4P8U8F6P
4、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 588 号芯城科技园 2 号栋
201A房
5、法定代表人:罗瑛兰
6、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7年 11月 21 日
8、经营范围: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零配件批发;计算机技术转让;计算机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软件技术服务;计算机、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硬件、计算机辅助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交易对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青山路 662 号芯城科技园二
2、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3、房屋面积:6,371.72 平方米;
4、总房价款:38,230,320 元人民币;
5、付款方式:根据双方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签署的《购房意向
书》,长沙宝兰德已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向长沙捷明通支付意向金人
民币 100 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该意向金于《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转为购房款,长沙宝兰德尚须向长沙捷明通支付的价款为:37,230,320 元(大写:叁仟柒佰贰拾叁万零叁佰贰拾元整),将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第一期于签订正式购房合同 5 个工作日内支付7,446,064 元(大写:柒佰肆拾肆万陆仟零陆拾肆元整),第二期待房产行政管理机关网签审核通过后 5 个工作日之内支付 22,338,192元(大写:贰仟贰佰叁拾叁万捌仟壹佰玖拾贰元整),第三期待长沙宝兰德取得该房产的不动产权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7,446,064 元(大写:柒佰肆拾肆万陆仟零陆拾肆元整)。
6、资金来源: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7、交付条件:出卖人应当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 5 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本次购买的房屋已符合出售条件,无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房产是为了加快募投项目软件开发项目及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实施进度,促进公司相关项目的开展,符合
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发展扩大的场地使用需求,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吸引和引进人才,从而为公司长远战略目标的实现保驾护航。本次交易标的的定价是交易双方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交易双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