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0-003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 430 万元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8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0]1657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00 万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4.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21,6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47,117,924.5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4,482,075.47 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出具《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编号
XYZH/2020BJA20751)。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同意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如下:
序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使用募集资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万 备案情况 环评情况
号 (万元) 金额(万元) 元)
第 1 年 第 2 年
分析检测智能 京顺义发改 顺环保审字
1 化联用系统生 18,890.44 18,890.44 3,007.24 15,883.21 (备) [2019]0097
产线升级改造 [2019]88 号 号
项目
实验分析仪器 京顺义发改 顺环保审字
2 耗材生产项目 7,433.71 7,433.71 2,741.09 4,692.62 (备) [2019]0098
[2019]87 号 号
研发中心建设 京顺义发改 顺环保审字
3 项目 9,629.70 9,629.70 4,904.63 4,725.07 (备) [2019]0099
[2019]89 号 号
合计 35,953.85 35,953.85 10,652.96 25,300.90 - -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本次超额募集资金总额为 14,943,575.47 元。结合公司 2020 年的资金安
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 430 万元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额
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8.77%。
四、公司承诺事项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能
够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
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
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
2020 年 9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提交该议案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0 年 9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决议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 43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的要求。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莱伯泰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