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48 证券简称:长光华芯 公告编号:2023-012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补充确认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13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3 号),公司获准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90.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80.8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3,912.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0,295.08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3,616.92 万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2)00037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
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 拟用募集资金投
额 入金额
1 高功率激光芯片、器件、模块产能扩充项目 59,933.25 59,933.25
2 垂直腔面发射半导体激光器(VCSEL)及光通 30,504.81 30,504.81
讯激光芯片产业化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4,365.51 14,365.51
4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134,803.57 134,803.57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前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22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日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议案审议通过后,公司按照董事会决议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四、本次补充确认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在进行 2023 年月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管理自查及保荐机构核查时发现,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上述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由于具体负责使用上述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操作部门就授权实施期限和理财产品范围的理解存在偏差,导致在前次决
议有效期届满(即 2023 年 4 月 1 日)后存在人民币 12.88 亿元超募资金及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未及时赎回或未及时再次授权的情况。公司自查上述问题后,立即对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详细梳理和排查,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截至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日,公司已赎回理财产品 4.30 亿元,剩余未到期的 8.58 亿元理财产品将视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转让、到期赎回或及时再次授权。
此外,在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后,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办理了苏州银行科技城支行七天通知存款业务,金额共计 2,000.00 万元,虽然形式上属于定期存款,但仍具备一定的理财属性,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将上述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七天通知存款的事项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进行补充确认。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补充确认公司上述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不超过13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
五、本次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本次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日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制化活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补充确认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公司自查后进行的修正,公司未及时赎回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等理财产品及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后购买的七天通知存款属于保本型产品,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损失,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本次继续以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现金管理业务,确保现金管理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八、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审议程序履行情况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补充确认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公司自查后进行的修正,公司未及时赎回或未及时再次授权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等理财产品及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后购买的七天通知存款属于保本型产品,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损失,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对于公司在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届满时,未及时赎回未到期理财产品或未及时经董事会再次授权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公司进行了事后确认,并履行了相应程序。我们认可公司事后的处理措施。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不超过 130,0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