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龙芯中科 股票代码:688047
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Loongson Technology Corporation Limited
(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7 号院 4 号楼 1 层 10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特别提示
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芯中科”、“本公司”、“发行
人”或“公司”)股票将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 公 司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认 真 阅 读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新股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 44%、跌幅限制比例为 36%,次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前 5 个交易日后,交易所对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的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科创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401,000,000 股,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
锁定期为 36 个月或 12 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份锁定期为 24 个月,发行人高级
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其他战略投资者参与战略配售锁定期为 12
个月,部分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 6 个月。公司本次上市的无限售流通股为31,213,999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78%。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本次发行价格 60.06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27.2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91.3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41.6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01.7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行
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截至 2022 年 6 月 10 日(T-
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5.93 倍。
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如下:
T-3 日股 2021 年扣 2021 年扣 2021 年静 2021 年静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票收盘价 非前 EPS 非后 EPS 态市盈率 态市盈率
(元/股) (元/股) (元/股) (扣非前) (扣非后)
(倍) (倍)
300223.SZ 北京君正 91.29 1.9233 1.8572 47.47 49.16
300474.SZ 景嘉微 61.10 0.6479 0.5676 94.31 107.64
603986.SH 兆易创新 136.71 3.5010 3.3327 39.05 41.02
688008.SH 澜起科技 68.91 0.7319 0.5450 94.15 126.44
603893.SH 瑞芯微 80.14 1.4419 1.0676 55.58 75.07
T-3 日股 2021 年扣 2021 年扣 2021 年静 2021 年静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票收盘价 非前 EPS 非后 EPS 态市盈率 态市盈率
(元/股) (元/股) (元/股) (扣非前) (扣非后)
(倍) (倍)
688256.SH 寒武纪-U 64.51 -2.0582 -2.7712 - -
算数平均值 66.11 79.87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2 年 6 月 10 日(T-3 日)。
注 1:以上数字计算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造成。
注 2:市盈率计算中剔除负值寒武纪-U。
注 3:2021 年扣非前/后 EPS=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 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 60.06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141.68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四章 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一)仲裁和诉讼风险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存在 1 起与 MIPS 技术许可合同相关的仲
裁事项。发行人与 MIPS 公司于 2011 年、2017 年签署了 MIPS 技术许可合同,
获得了研发、生产、销售基于 MIPS 指令系统的芯片许可等权利,发行人有权定
期支付许可费直接延续 MIPS 指令系统的许可。2019 年,芯联芯声称 MIPS 公
司将上述 MIPS 技术许可合同转让给芯联芯,转让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生效。
发行人与芯联芯从未直接签署过任何合同,芯联芯也从未向发行人提供 MIPS 公司与其签署的协议的完整版本。发行人对上述芯联芯声称的转让向 MIPS 公司、芯联芯表示强烈反对,并于 2020 年 4 月主动停止延续许可协议(根据发行人与MIPS 公司签署的协议,发行人仍有权生产、分销和销售已商业化的芯片产品并按许可协议支付版税)。
2021 年,芯联芯就 MIPS 技术许可合同有关的争议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申
请仲裁。芯联芯主要主张发行人违反了发行人与 MIPS 公司于 2011 年和 2017
年签署的 MIPS 技术许可合同等约定,存在未经授权使用 MIPS 技术、未经授权修改 MIPS 技术、协议到期后继续使用 MIPS 技术、少报版税等行为。芯联芯提出的仲裁请求主要包括要求确认发行人存在违约行为,要求发行人停止制造、销售与 MIPS 技术有关的产品,禁止使用、修改、转授权或以其他方式处理 MIPS技术等,赔偿各类损失、相关利息和全部仲裁费用等。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仲裁正在进行中。
此外,2021 年 7 月,芯联芯向仲裁庭提交临时措施申请,请求仲裁庭下令
发行人不得生产、宣传、分销、出售、供应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经营包括 3A3000和 3A4000 在内的多款产品并承担芯联芯有关的费用(包括律师费)。仲裁庭于2021 年 10 月作出了临时命令,驳回了芯联芯的临时措施申请。
发行人已推出自主指令系统 LoongArch,目前在研的 CPU 项目以及新研发
的 CPU 产品均基于 LoongArch 指令系统,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为基础,未涉及 MIPS 指令系统,本次纠纷不会对龙芯中科技术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销售的产品中,基于 MIPS 指令系统的产品在报告期内合计销售收入占比 70%左右,占比较高;目前发行人已为全面切换至基于 LoongArch 指令系统的产品做好技术和市场准备,已研制成功多款基于 LoongArch 指令系统的
CPU 产品,且已开始销售基于 LoongArch 指令系统的 CPU 产品,发行人具有
稳定、长久的持续经营能力,本次纠纷不会对发行人的业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所应支付的明确可以或可能量化的金额预
计不超过 3,200 万元,其中包含已计提的版税、法律费用等,本次纠纷不会对发行人的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是,如果仲裁结果不利于发行人,发行人可能面临品牌和声誉遭受负面影响,在不利的仲裁结果得到境内执行后停止使用、提前停止出售基于 MIPS 指令系统的产品,进而可能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存在 3 起诉讼事项。其中两起诉讼案件的起因系上海芯联芯擅自